用思维心理学解析法轮功的“悟”

作者:海丝清风 2018-03-09阅读:5495次

  “悟”从思维心理学上看,就是人类学习知识、探讨问题或搞发明创造,经过一番思索得到了启示或答案的过程与心态。“悟”的产生、过程和结果虽然复杂,特别是法轮功邪教的“悟”,让许多人感到奇怪神秘,但它们并没有脱离人类思维的一般规律。美国著名心理学家S·阿瑞提(精神分析学创始人弗洛依德的研究生——笔者著)所著的《创造的秘密》(钱岗南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出版)一书,对人类“悟”的心理过程和特点进行了精辟分析和阐述。笔者试借该书的理论对法轮功“悟”的基本过程和特点加以分析。

用思维心理学解析法轮功的“悟”

一、人类“悟”的种类和过程

  “悟”有“顿悟”和“渐悟”两种形式。“顿悟”也叫“灵感思维”,是指人们理解深奥知识或思考疑难问题经过准备和酝酿阶段而突然明白了的心理状态。“渐悟”则是指人们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循序渐进地找出答案或心里逐渐明白的过程与状态。《创造的秘密》认为:科学发明、艺术创作以及宗教神秘体验的获得等等,主要是靠这两种“悟”的思维方式。

  (一)、“顿悟”式思维的种类和特点。“顿悟”式思维大致有以下三种类型:

  1 、受启性“顿悟”。如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在洗澡时,由于受水溢到盆外这一现象启示,发现了“阿基米德原理”。牛顿受苹果落地的启发而发现万有引力定律。还有听诊器的发明。听诊器没有发明之前,大夫们要把耳朵贴在病人的胸脯上听内部器官的声音。《创造的秘密》认为这种“顿悟”产生的思维方式是受启性类似联想,也就是心中的疑难问题因巧遇某种类似的答案受到启发而解决。

  2 、幻觉性“顿悟”。《创造的秘密》认为,这种神秘视觉形象的获得,可以称之为概念意义与形象的相互转化。即心中先存有某种抽象的概念,再把概念意义转化为形象,再把这种形象当作证明那一概念意义存在或理念成立的“事实”。

  3、直觉性顿悟。人类的直觉性顿悟有两种:A、显意识直觉感知或直觉判断性“顿悟”。如一幅画着茶杯的黑白画,受试者在一提示下可感知为两个对着面的人脸,在另一提示下可感知为一只鸭子。这种认识处于不确定的活动状态,这是在寻找一种形式,一种有着确定结构的组合。 B、在催眠状态或梦境状态下的直觉“顿悟”。《创造的秘密》认为,上述由内觉到“寻找一种形式,一种有着确定结构的组合”的过程,也可以“转变成梦、幻想、白日梦、遐想”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几种“突然明白”了的“顿悟”,仅仅是创造思维的一个起点。它的结果是非常靠不住的。

  (二)、人类“渐悟”式思维的特点。就是循序渐进地一步步地认识事物、理解知识或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比如学生在学习课文时,要先分段归纳段意,再概括主题和写作方法。学习数、理、化要一步步的学习概念、定理和公式,再分步骤解题。人类的创造活动也可以在“渐悟”状态下一步步实现。

二、瓦解正常人思维的大法弟子之“悟”

  对照上述创造心理学的理论,我们不难发现法轮功弟子的“悟”之所以产生那么多荒唐的意念和形形色色的极端行为。主要是他们分裂了正常人的“悟”,也就是分裂了原发过程和继发过程相互配合的机制,并迷信单用原发过程,或在“大法观念”的挟制下使用继发过程的结果。后一种被挟制下的使用继发过程是指只能用“大法观念”作为思维推理的前提,其他“常人观念”一律不得介入;就向“天子”只能由一个诸侯挟制使用,其他人一律不得介入一样。单用原发过程和受挟使用继发过程又分以下几种情况:

  1 、迷信单用受启性联想而产生的“顿悟”。如上文所述,这种“顿悟”产生的基础是当事人对某种观念的正确有着“极度的相信”,或对某种事情的发生有着“极度渴望的追求”,产生的时机是受到了某种类似事物的启发。2001年11月25日下午,北京西城区的傅怡彬和妻子从岳母家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傅怡彬“看到桌上摆着3个红彤彤的苹果。这3个红苹果,就证明有3个人已经‘圆满’了!”这种“证明”其实只是一种类似或接近联想。因为从“证明”的角度看,“桌上摆着3个红彤彤的苹果”既不是“3个人已经‘圆满’了”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更不是充要条件,两者只是外形颜色上有点相似和空间上有点接近。

  2、迷信单用幻觉或对幻觉进行再联想产生的“顿悟”。(1)、把幻觉当作事实用以“证实大法”的“顿悟”。如有些大法弟子“感到自己开了天目,脑袋里有个大眼睛在眨呀眨呀的”。其实这个脑中的“大眼睛”,是某些弟子先对“开天目”之词语意义有了“极度渴望的追求”,再“回到原发过程把‘天目’的意义加以形象化”而产生的。(2)、对某些幻化出来的形象和事物进行再联想的“顿悟”。2001 年4 月16 日7 时许,广西融安县的法轮功痴迷者兰云长,趁韦少明烧火不注意时用斧头猛击其头部,致使其死亡。兰云长投案自首时交待:在我打死韦少明的前几天,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白发老人对我讲,你的亲情已经放得下了,差一点就可以“圆满”了。但要找一个人一起“升天圆满”。他还说你要找的人现在住在洞里。他是你的亲戚,是前世和你一起做医生的。讲罢,这个“师父”就走了,过后“李师父”就点化了我,梦中提到的洞不是山洞,而是地名中上洞屯的洞。

  3、迷信单用直觉感知或直觉判断的“顿悟”。好多人痴迷法轮功后,由于感知和判断事物的思维定式发生了改变,感知和判断事物的标准特别是潜意识标准完全换成了法轮功的那一套,出现了实质上是错乱性直觉判断的“顿悟”。河北涞源县北韩村的农家妇女张荣子,痴迷法轮功后,好多次看到墙上的绳子觉得是蛇。

  这种荒唐的直觉判断,其产生的原因就像正常人迷失了方向即转了向一样。一个人转向之后,别人告诉他(她)正确方向是什么,他(她)虽也知道那是正确的,可就是直觉上感觉不到那是正确的。原因是他的直觉参照标准在无意识中丢失了若干个,丢失一个就转90度,丢失两个就转180度。纠正的办法是再回到原来的出发点,把丢失的直觉标准补输进大脑就行了。或者记住若干时间后太阳的方位在哪里,睡上一觉忘掉原来错误的标准,再按照正确的标准重新感知就行了。但如果不懂得错误直觉产生原理和纠正方法,单单相信使用了错误标准的直觉,则永远会从“直觉事实上”感到错误的就是正确的。

  4、受挟于“大法观念”通过继发过程产生的“渐悟”。大法弟子们通过反复读、背、抄和集体会法、炼功等,逐步加深对经文讲法的理解,逐渐加深对大法和“大师”的感情,步步强化对“圆满升天”的痴迷,算是最常见和最基础的“渐悟”。王进东和同伙们是在长年学法练功、用大法观念更换了常人观念的基础上,又通过读以上指示性和激励性的经文,才一步步、循序渐进地“悟”出了这次“圆满升天”的意义、计划、组织和步骤。这种“渐悟”虽然从前提到结论的思维过程合乎逻辑,但依据的前提却是李洪志编造的错误荒唐的“大法观念”——如“现在该圆满了”、“目前所发生的事是久远的历史前就安排好了的”、“大法是宇宙的大法,大法创造了人间的一切生命”等等——所以“悟”的结论依然是错误荒唐的。

  我们只有掌握了这“大法思维模式”才能全面掌握大法弟子的人格特点。我们在矫治痴迷人员的过程中,也只有把批驳荒唐观念与揭示其畸形的思维模式相结合,把帮助其建立正确的观念与帮助其尽可能完整地了解思维心理学也就是“悟”的知识相结合,才能有效地帮助他们走出迷宫,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也促进社会的安宁、和谐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