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首席记者郭俊
中国江西网讯 因为身患白血病耗尽了家财,南昌进贤县一位病人为了报销金额能够更高,铤而走险向他人购买虚假住院资料,通过农医部门骗取医保基金等共计14.2万元。
一次审计,“骗保”行为败露,当事人被立案侦查、提起公诉,最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同时,这一事件也暴露出了农医部门在受理报销申请时,未尽事实核查义务的漏洞。而对假材料的“背书”,也使得后续保险的报销接连“失守”。
最后,考虑到病人的身体情况,法院决定监外执行。据了解,农医部门与医保部门合并后,开始严格执行事实核查制度。
黄杰(化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白血病人“骗保”被诉
严寒1月,零度以下低温,黄杰(化名)转了两趟公交车,从乡下老家赶来进贤县人民医院为母亲抓药。因为长年照顾患病在床的儿媳,他年事已高的母亲也病倒了。
黄杰的妻子冯云(化名)在2013年被查出患有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医生告诉他,这种病“无法彻底治愈,唯有通过治疗尽量维持生命”。自此开始,厄运便像牛皮糖一样粘上了这个普通家庭。为了治病,他带着妻子不停辗转于南昌、武汉和北京的各大医院,希望能多争取一点活下去的机会。
不过跑完这趟,他不知道今后还能不能有机会再陪着妻子……
2017年9月25日,冯云被以诈骗罪诉至法院。在法庭上,对于检方“骗保”的指控,她供认不讳。庭审结束后,冯云被取保候审,一直在家待着。
生平第一次出庭,对冯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她因此不敢见任何外人。就连法院工作人员来找冯云时,黄杰都再三请求不要开警车,“怕造成不好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白血病的治疗效果。”
黄杰放下了手头所有的事情,在家里陪伴着妻子。整个家庭仿佛事先约好了一样,每个人都对此事保持沉默,静静等待着法律的最终裁决。
买虚假材料骗14万元
2015年至2016年间,冯云还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治疗结束后,带着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她回到了家里。直到2016年11月3日,警察找到了她。
“警察突然来到家里,我心里咯噔一下。”黄杰说。
不过对于警察的造访,他并非完全没有准备。此前,就冯云“骗保”一事,进贤县医保局就曾来过。
2016年8月,南昌市审计局在对进贤县医保基金审计时发现,冯云进行报销时所使用的票据均存在问题。
“审计结果出来后,我们还联系了北京的医院,证实冯云的材料确属作假,于是立马联系到了当事人。”进贤县医保局局长胡红彪说,他去了一趟冯云家,对方承认了“骗保”行为。
黄杰受访时称,他这时才知道,冯云交给他的住院票据、病人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和出院记录等住院资料,很多竟然是买来的。当他拿着这些买来的假材料到当地农医所申请报销时,居然顺利过关了。
根据县农医所所长提供的证言,2015年8月和11月,他收到了黄杰提供的冯云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住院的票据共计35.3万元,经核算报销了8.84万元。
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冯云又用同样的虚假材料成功申请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费用和城乡医疗救助,共骗取了5.36万元。
当警察造访时,黄杰“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他还记得,警察问了很多,包括有没有同伙,家人是否知情等。冯云的回答则是“都是我一个人做的,跟我老公没关系”。
治病花费近百万元
在黄杰看来,“骗保”或许是一种必然。
“由于家里还有很多事要忙,在北京的医院安顿好老婆后,我就先回来了。”黄杰回忆说,冯云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治疗期间,进行了异基因肝细胞移植手术。
多年前他和冯云在南昌打工积累了一些积蓄,后来在家乡开了一家加工塑料制品的小工厂。冯云在工厂里日夜操劳,身体有什么问题也扛着不去治疗。直到2013年清明节前后,冯云发烧咳嗽久治不愈,去了医院才被确诊为白血病。
黄杰还清楚记得,起初几年,每次去医院,他都会如实缴纳治疗费用,但随着治疗的不断深入,所需资金越来越多,全家人的收入已然支撑不了,他们只有四处举债。
面对这样一个无底洞,也曾有人劝过黄杰“差不多得了,你已经对得起她了”。但想起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再看看相濡以沫的妻子,黄杰忍不下心来。他一边努力经营工厂,一边四处借钱。但2015年的一场大火,彻底烧掉了工厂,损失惨重,“感觉没有了希望”。
那段时间,黄杰的体重也在极速下降,“都是急的”。这些困窘,冯云看在了眼里。所以当有陌生人主动来到病房推销假材料时,虽然治疗费用并没有花到35.3万元,但为了减轻资金负担,她购买了虚假住院材料。
其实当黄杰拿着虚假材料去申请报销时,远在北京的冯云也很害怕,接连打了几个电话询问情况,她心里担忧的是,“如果被查出来材料是假的,不给报销,该怎么办?”
但时间久了没人察觉,她的胆子慢慢地大了起来,先后购买了2次虚假材料,6个月内分4次申请报销。
“现在想起来,如果当时虚假材料被打回来了,也就没有后来这些事了。”黄杰慨叹道,为了治病,目前为止已花费了近百万元,债台高筑,家底也被掏空了,“所以我能理解她为什么要去做傻事”。
农医部门被指审查不严
事发后,黄杰东拼西凑退回了所有骗取的资金,试图减轻冯云的罪行。但在查阅相关法律时,他顿时“眼就黑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两高”的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进贤县人民法院认为,检方指控的诈骗罪名成立。冯云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将诈骗所得全部退回了相关单位,可从轻处罚。2017年11月14日,法院以诈骗罪为名判处冯云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千元。
“难道农医部门没有责任么?”听闻冯云的遭遇,有同村村民认为,在将近1年时间内,当地有关部门之所以一直被虚假材料蒙混过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医部门对报销材料审查不严。
胡红彪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医保部门在受理报销时不会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仅仅进行形式审查,但是按照规定,只要是异地就诊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医保部门都会单独联系医院核实真假,以杜绝用虚假材料“骗保”的情况。
他还补充道,以3万元为界限,是因为异地就诊费用低于3万元的,按比例报销金额很低,“不值得铤而走险去伪造材料骗保”。
“2015年农医部门可能还没有要求必须走这个程序,所以冯云才得以‘骗保’成功。”胡红彪强调,即使农医部门在管理上有漏洞,这也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
法院决定监外执行
“其实农医部门对此事确实应承担一定责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丁带说,农医部门的审核漏洞,客观上为“骗保”创造了条件。如果放任漏洞一直存在,难保不会有别有用心的人趁机钻空子,骗取医保基金。同时,由于农医部门为虚假材料“背书”,也使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再次“失守”,这给国家医疗救助制度带来的潜在伤害是巨大的。
他建议,当地医保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填补审核漏洞,并清查是否还存在同样“骗保”的事实。此外,还应启动问责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问责并处理。
对此,胡红彪解释称,目前农医部门已经和医保部门合并,受理的所有报销申请都已要求必须与院方进行事实核查,杜绝出现以虚假材料“骗保”的可能。
据了解,考虑到冯云的实际情况,进贤县人民法院近日就本案专门召开了审委会,认为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决定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给予冯云监外执行,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刑罚,并延缓缴纳罚金。
据介绍,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黄杰是打心底爱着冯云。”本案的主审法官刘利荣还记得,当她因为办案的需要带着冯云去南昌的医院做鉴定时,恰逢瓢泼大雨。午饭时间,冯云呆在医院大厅准备随便吃点带的干粮,黄杰看见了,二话没说冒雨跑去外面买了份盒饭回来,“这份无微不至的关心让人很感动”。
“虽然被告人有其特殊情况,但这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对于冯云的遭遇,刘利荣提醒说,如果确实有困难,应该采取正当的渠道去解决。带着侥幸心理采取违法犯罪的方式,不仅无益于困难的解决,甚至还会引来法律的制裁,希望同样身处困境的人要以此为戒。
尚算“圆满”的结果,出乎了黄杰的意料,他不禁感慨,“活着挺不容易,大家都挺不容易的,坚强地往下走吧,往下过吧,只能这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