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型糖尿病
不论有无急性和慢性并发症,均需终身胰岛素替代治疗,不可突然中止。
二、2型糖尿病
1. 并发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高渗性昏迷、乳酸性酸中毒者。
2. 经饮食控制、适当运动和足量口服降糖药治疗失败,以及病程长久,胰岛功能衰退者。
3. 伴有严重的心、肝、肾、脑、眼等急性和慢性并发症者。
4. 外伤、手术、急性和慢性感染等应激状态者。
5. 糖尿病患者妊娠时,为避免胎儿先天畸形,应使用胰岛素治疗,严格控制血糖,直至分娩后。不孕或多次流产的糖尿病妇女,可用胰岛素治疗,有利于正常受孕及胎儿的正常发育。
6. 初发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消瘦型,在严格控制饮食的基础上,可行短期胰岛素治疗,有利于消除葡萄糖毒性作用,减少停用胰岛素后对降糖药物的需要量。
三、继发性糖尿病
各种继发性糖尿病,如类固醇性糖尿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