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禁用可以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的药物,如麦角、益母草、脑神经垂体素、催产素、前列腺素、天花粉和奎宁等,因这些药物有导致流产或早产的危险。
引产时如必须用催产素,必须在专业医生严密监测下应用,以免胎儿在子宫内窒息。
泻药及强烈刺激性药物如硫酸镁、蓖麻油等,由于对肠管的刺激作用,可反射性引起盆腔器官充血和增强子宫的收缩,导致流产,故一般忌用。
中药中也有不少药物能损害孕妇及胎儿,造成“轻则动胎,重则堕胎”的后果。
根据药性可将中药分为妊娠期禁用、慎用和避免单独使用药三类。
前两类大多属于滑利、攻破、峻泻、辛香走窜、大毒、大热的药物。
禁用药有巴豆、二丑、斑蝥、铅粉、水银、大戟、土牛膝、商陆、麝香、蜈蚣和莪术等。
慎用药有附子、乌头、生大黄、芒硝、甘遂、芫花、三棱、刘寄奴、皂角刺、生五灵脂、穿山甲、雄黄和乳香、没药等。
妊娠期间应避免单独使用的药物有当归尾、红花、桃仁、蒲黄、苏木、郁金、枳实、槟榔、厚朴、川椒、苦葶苈子、牛黄、木通、滑石等。
以上药物中,有的对子宫平滑肌有兴奋作用,如麝香、大戟、红花等;有的因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盆腔充血及子宫收缩,如巴豆、芦荟、番泻叶、芒硝、生大黄、二丑、商陆、斑蝥等;芫花、甘遂等还可用于引产,即增加子宫收缩,使胎盘剥离而终止妊娠。
狗皮膏药(活血风寒膏)、伤湿止痛膏中含有麝香、三棱、乳香、没药等成分,故常附有“孕妇忌贴于腰腹部”或“孕妇忌用”等说明。
以上所述“忌用”和“慎用”药物,一般应避免使用,但是如果遇有孕妇患有严重疾病,不使用这些药物,病痛不能消除的时候,则应根据病情需要斟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