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正常,就是具备正常功能的心理活动。
那么正常功能的心理活动有什么特点呢?根据现有学界共识,我归结为这三个功能:适应功能——保障人顺利地适应环境,健康地生存发展。社会功能——保障人正常地进行人际交往,承担社会角色职责。认识功能——保障人正常地反映、认识客观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
举一个例子吧,正常人出外旅行,可以适应异地的饮食与生活习惯,并能和当地人交谈,认识当地的独特文化。我们就说他具有正常的适应功能、社会功能、认识功能,称为心理正常。
心理异常,专业上称为“变态”,并没有歧视的意思,仅指“非常态”。
心里异常与心理正常的区分可以根据以下三个原则来判断。
主客观统一性原则。人的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如果一个人听到耳边有人在评论自己“穿得太暴露、水性杨花”,而实际上这个声音并不存在(周围人都没有听到),那么这个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世界就不一致了。这种情况专业上称为幻听,是心理异常的一个症状表现。
认知、情感、意志与行为的协调性原则。人的心理内容一般可以分为认知、情感、意志,俗称知、情、意。它们具有协调一致的关系,保证人在反映客观世界过程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如果有人用悲伤的语调在述说一件高兴的事情,那么其心理活动就违背了协调性原则。这种情况专业上称为“情感倒错”。
人格相对稳定性原则。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特征,也称为个性,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比如某人一向内向,有一天突然变得外向,逢人不管认识不认识都打招呼,聊天滔滔不绝,妙语连珠,熟悉他的人都认为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这种情况就违背了人格稳定性原则。或者某人平时很热情,最近却变的冷漠,对人不理不睬,也属于人格稳定性的改变,需要注意心理异常情况。
总而言之,根据以上原则判断,心理功能正常,就是“无病“——无精神心理疾病,心理功能异常,就是“有病”——有精神心理疾病。而心理正常的,都必须具备适应功能、社会功能、认知功能;心理异常的,必定会违反了主客观世界统一性原则、心理活动协调性原则、人格稳定性原则三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