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社会末期,一夫一妻制家庭这种社会组织形式出现之后,儿童的教育才由社会转交给家庭。
恩格斯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时代,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分别与此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形式是“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家庭”。
人类社会大约发展到170万年前时,也就是“蒙昧时代”的中期,社会上出现了以通婚限制为主要标志的第一种家庭形式--“血缘家庭”。
“血缘家庭”还是群婚制家庭,性交关系还是处于杂乱状态,人们还是只能辨认母亲,不能辨认父亲。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母亲还是不能脱离生产劳动单独抚养、教育自己的子女,只好由群婚制家庭的老年人抚养、教育。这虽然也可以说是“家庭教育”,但还是带有“公育”的意味,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在“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相交的时期,人类社会出现第二种家庭形式--“对偶婚制家庭”。这种家庭里出生的孩子,虽然“大体上”能辨认谁是孩子的父亲。但还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仍旧还是不能由于生身父母亲自抚养、教育自己的子女。依旧是由“大家庭”的成员共同抚育,这仍旧不能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只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野蛮时代”晚期,生产方式进步,生产力水平提高,人个体的生产能力增强,特别是男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地位提高。男人通过个体劳动,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财产,即“私有财产”,希望能有专属于他自己的子女继承他的财产。由此,男人便产生了独占妻子的要求。
女人呢,由于对过去那种杂乱性交,越来越感到是沉重的负担,逐步产生厌恶情绪,也产生了能与一个男子保持持久的稳定的结合的愿望。就这样,在原始社会的末期,就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
如恩格斯所说,一夫一妻制这种个体家庭的出现,“它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
子女从那时起,就开始由父母亲自进行家庭抚养和教育。这才是家庭教育的起源。
我们要说的家庭教育这个话题,就是从“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子女教育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