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就《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进行了审议,审议结束后,在其官网上公开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部法规规格之高,涉猎内容之广,一下让公众不知所措。然而事实是,它并不是遥不可及。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与我有关?
它是我国卫生和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草案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权,国家和社会依法实现、保护和尊重公民健康权。这部法律的出台,与我们每个人每天的生活、一生的健康、生活的质量息息相关。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厉害在哪?
全国人大制定,正儿八经的法律,它可能不会很细节,但会很权威。为以后所有与卫生、医疗、健康相关的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原则性问题。
今天我们主要说说草案的第三十三条,耐心看完,你就会发现,它决定了你未来呼吸的每一口空气。
如果说立法初衷是为了保护公民健康权,改了名字是为了与时俱进,那么这样的三十三条,却又真的弱到扼腕。
12年前,《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意味着中国承认烟草对国民健康的巨大威胁,决定采取综合措施,控制烟草流行趋势。那么如今,只提及宣传教育而对立法行政手段闭口不提,是忘记了还是有意为之?
那么如今,只提及宣传教育管理而不提立法行政手段,实在有失偏颇; 一句“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可以模糊禁烟范围,“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也可以“名正言顺”地让国务院对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控烟立法撒手不管;更不用说烟盒包装上的警示,意味着别国大踏步迈入平装时代,中国的烟盒依然据图形警示于千里之外,坚挺地穿着花花绿绿的旧衣服,说好的与时俱进呢?如果说国家需要采取宣传、教育的手段提高公民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图形警示恰恰就是最经济、最有效的一种手段呀!哦还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已经明确写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还有必要再次重复吗?哦还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不是已经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了吗,我们仍需要占用宝贵的立法资源再一次自欺欺人地强调吗?
还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还有10天,我们仍有机会让失望变成希望。
第一步:
进入全国人大网站征求意见界面填写个人信息http://www.npc.gov.cn/COBRS_LFYJNEW/user/UserIndex.jsp?ID=8543013
第二步:
找到第三十三条,点击“提出意见”
第三步:
输入您的修改意见后点击提交
如:控烟需要采取综合措施,立法行政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高烟草危害认识,降低吸烟率;全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图形警示上烟包,是提高公民对吸烟危害认识最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不断提高烟草税,减少烟草消费。
大功告成!
2信息、3步走、4句话,你对健康的要求,应该被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