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过大年#
酒里有江湖,江湖有态度,小编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告诉你,你自制的酒也许就是自制的毒药。
2018年,1月16日,醴陵某地,3人聚餐饮用自泡药酒后中毒,1人死亡;2月4日,祁东某地家庭聚餐,7人饮用自泡药酒后中毒,1人死亡……
临床症状结合流行病学调查:饮用含草乌的自泡药酒导致的乌头碱中毒!
“祖传秘方”、“中药无毒副作用”的传说一直流行。
随着养生意识提高,家庭自泡药酒日渐盛行。民间常用附子、川乌与草乌等植物来泡制药酒达到祛病强身的目的。中医有记载:附子、川乌与草乌皆辛热有毒,均能散寒止痛,都可用治心腹冷痛、寒湿痹痛等证,内服宜制用,生品宜外用。
同时,我们认识一下乌头碱。乌头碱是存在于附子、川乌与草乌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份。它主要使迷走神经兴奋,对周围神经损害。中毒症状以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的为主,其次是消化系统症状。
临床主要表现为口舌及四肢麻木,全身紧束感等,通过兴奋迷走神经而降低窦房结的自律性,引起易位起搏点的自律性增高而引起各心律失常,损害心肌。口服纯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3—5mg可致死。
近年来,湖南省发生多起农村家庭聚餐饮用自泡药酒导致乌头碱中毒事件,造成人员死亡。
在此警醒大家:1.不用附子、川乌与草乌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泡药酒的,请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
2.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
3.饮用自泡药酒后,如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症状的,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就医。
(编辑belle)
点击“了解更多”,关注【湖南医聊】头条号,获取更多健康资讯!湖南医聊特约作者: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食安科 段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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