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佛山三水区出台慢病门诊诊疗指引,统一诊疗和用药,规范转诊行为

作者:广东卫生计生 2018-03-26阅读:4807次

佛山三水区出台高血压、2型糖尿病门诊诊疗指引

区镇统一慢性病诊疗标准

“我经常在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感觉在家门口看病挺方便的。”54岁的王姨是乐平镇居民,两年前去广州和三水西南城区就医时被诊断为高血压和糖尿病,经常往返两地看病,让她疲惫不堪。“现在我在乐平看病,觉得与大医院的治疗方案和用药差不多,治疗效果也不错。”王姨说。

慢性病患者在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

据了解,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目前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和《佛山市三水区高血压、2型糖尿病门诊诊疗指引》(下称《指引》),提出服务高血压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方式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镇二级医院专科-三级甲等医院专科,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同时,开展三水区人民医院和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分级诊疗和慢性病管理的试点工作。

三水区卫生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从政策层面规范了慢性病管理及双向转诊行为,《指引》从技术层面通过临床诊疗指引解决了医疗技术操作困难的问题。市民在区、镇两级医疗机构享有统一诊疗标准和就医的便捷,并从高血压、糖尿病逐步覆盖至常见慢性病,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分级诊疗目标。

“症状、治疗、用药在门诊诊疗指引中都有对应的内容。”三水区卫生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在《指引》中有统一的临床治疗方案,包括流程和步骤等详细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三水区级医院的治疗方案是一致的。

在用药方面,《指引》提出,区二级以上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镇统一基本用药目录,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常用药品,以满足患者需要。同时,通过社保在区、镇报销比例差异化,引导分流慢性病患者到基层。目前,三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看病报销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90%,在二级医院为70%,在三甲医院为40%。

(林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