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发生与婚姻及生育的关系如何

作者:乳腺癌学堂 2017-10-01阅读:29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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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是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恶性肿瘤,现在位居女性恶性肿瘤第一位,世界每年大概有120万妇女发生乳腺癌,50万死于该病。

乳腺癌的发生与婚姻及生育的关系如何

哪些情况为乳腺癌报警征象?

乳房出现下列情况应视为报警征象:

(1)40岁以上乳房某一区域的局限性增厚或无痛性肿块。

(2)乳房皮肤凹陷。

(3)乳头异常分泌物,尤为血性者。

(4)乳头回缩,鳞片状或乳头周围湿疹样改变不愈。

(5)乳房外形改变,失去两侧的对称性。

乳腺癌的发生与婚姻及生育的关系如何

乳腺癌的发生与婚姻及生育的关系如何?

流行病学研究表明,未婚者发生乳癌的危险为婚者的2倍,虽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岁以后亦为不利因素。适宜年龄的首次足月妊娠则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虽孕而流产却又破坏了这种作用,尤其是流产还会增加乳腺癌的危险。一般认为,生过1个孩子的妇女患乳腺癌的机会要比没有生育的妇女为少。

乳腺癌的发生与婚姻及生育的关系如何

另外,首次生育时的年龄亦有关系,据研究发现,20岁前首次生育者,患乳腺癌的机会比将近30岁才生育者少4倍,30岁以上首次生育者,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较大。

生育对乳腺有保护作用,但仅指在30岁以前有足月产者。第一胎生育年龄晚和未经产妇患乳腺癌的危险系数增加。哺乳与乳腺癌的发病关系是有争议的,近年来的研究认为哺乳对乳腺癌的发生有保护作用,主要是对绝经前的妇女。哺乳次数和时间多的妇女其乳腺癌的发病率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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