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拔火罐被烧伤,状告店主索赔

作者:衡水桃城普法 2018-01-16阅读:4290次

男子拔火罐被烧伤,状告店主索赔

男子拔火罐被烧伤,状告店主索赔

拔火罐是一种备受人们青睐的治病养生方法,然而,看似安全的拔火罐也存在着安全隐患,福建一男子在拔火罐时就因店员失误,致使其面部等身上多处被烧伤,最后与足疗店对簿公堂。那么,店员意外犯下的错,足疗店需为此“埋单”吗? 

案例

游某在足疗店拔火罐过程中,因店员翁某操作失误致使其右面部、颈部等身上多处被酒精烧伤。事发后,游某被送至当地医院治疗,司法部门鉴定游某的伤情为十级伤残。另外,该足疗店没有具备相关证书的医师,也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多次协商无果,游某一纸诉状将足疗店店主邓某以及店员翁某告上法庭,而邓某认为游某的伤情主要因店员过错导致,店主无需为此“埋单”。

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侵权责任法》规定:店员在雇佣期间致消费者人身损害,应由店家承担法定赔偿责任。

涉事足疗店作为从事足疗等服务行为的经营机构,虽为无照经营,亦应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务措施,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游某作为消费者在该店接受服务时被酒精烧伤,不管足疗店与店员达成了什么协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邓某作为实际经营者,其对游某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先行赔偿受害人。最终,法院判决邓某赔偿游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no.zg014

来源:普法先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