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培训】等级评审临床营养部分(4.23.1.1-C4)

作者:中国临床营养网 2018-04-17阅读:2958次

等级评审临床营养部分(4.23.1.1-C4)

(征求意见稿)

【原文】

C4.营养护士具有执业护士证书,具备相应的基本技能。

【应检】

1. 主动提供营养护士的执业护士证书。

2. 主动提供营养护士参加临床营养专业/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资料。

【关键点】

1. 营养护士资质的确定

①必须持有护士资格证,无则一票否决;

②国家卫健委对营养护士的营养相关资质无明确要求;但公共营养师证不予采纳;

③如持有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营养士/师/中级”,或中国营养学会的注册营养师/技师证书,则证明该人员具备营养护士资质。

2. 营养护士的基本技能

目前国家卫健委尚无明确的统一规定。

①中国医师协会2009年标准化临床营养科设置试点工作文件《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对营养护士的基本技术和技能作出要求,可供参考;

②部分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属地医疗机构的营养护士基本技能有相关要求;

③具体内容参见“拓展”部分。

3. 营养护士“具备相应的基本技能”的判断

①持有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营养(士、师、中级)”、中国营养学会的注册营养师/注册营养技师证书、本省卫生行政机构组织的营养护士专项岗位培训合格证其中之一者,即可认定该护士具备相应的基本技能。

②或出具本院自行组织的营养护士岗位培训和考核记录,并且采用访谈、操作演练,或个案追踪的方式,评审员综合判断营养护士是否具备基本技能。

【讨论】(欢迎各位同仁对讨论区各问题发表各自观点)

1. 营养护士的来源

①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直接入职营养科;

②临床科室护士转岗至营养科,常见于45岁以上护士转岗至营养科;

③由护理部、院感、住院部等其他职能部门转岗至营养科担任营养科护士长或管理人员。

2.不同来源营养护士的各自特点

①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直接入职营养科:

优势:无固有观念,“一张白纸”,易适应营养科独特的工作模式。

劣势:临床护理技能缺乏(仅有护理实习经验是不够的);对所在医院临床工作流程不熟悉;娇生惯养的“关系户”比例较高;因此工作开展与管理存在一定难度。

②临床科室护士转岗至营养科:

优势:有临床工作经验,熟悉临床工作路径和流程;部分是因为对临床营养工作的爱好和兴趣而提出转岗。

劣势:部分转岗人员的主要理由可能是在临床工作劳累,希望到不值夜班、医患矛盾和医疗风险较小的营养科来缓解压力;“关系户”比例可能较高;部分大龄人员身体状况欠佳,或患有疾病,工作能力受限。

③由护理部、院感、住院部等其他职能部门转岗至营养科担任营养科护士长或管理人员:

优势:具备一定的护理管理经验,院内人际关系熟悉,同时在原有岗位表现优秀,追求上进。(来自于护理管理岗位的一些营养科主任,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创建营养科的特定历史时间段。)

劣势:少数人员身体状况欠佳,体力、精力不足。

3.营养护士的晋升途径

以下两种选择均可,以容易实现者为首选;

①按护理专业序列晋升;

②按营养师序列晋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职称考试;营养师是技师序列,目前尚无高级职称。(中国营养学会推出的注册营养师/技师,是行业证书,可作为应聘的有利条件,但与医院的待遇、职称不挂钩。)

4.营养护士与营养技师的区别与联系

(1)联系:

①均可持有“营养士/师/中级”资格证;

②工作场所和职能部分有交叉,如肠内营养配制、营养宣教等。

(2)区别:

(3)取舍:

①当名额有限,只能选择营养技师或营养护士时,建议优先选择前者。

②营养技师的用工方式,首选外包公司聘用和第三方派遣用工(营养科人员编制极少,尽可能多选择营养医师)。

5.营养科护士是否要脱离护理队伍,转岗为营养技师?

(1)部分医院的护理部主张营养科护士应当转岗,主要原因:

①营养科护士与临床一线护理人员的工作职能、性质和内容区别甚大,难以采用通行标准对营养科护士进行日常的培训、考核、管理和晋升;

②多数医院的临床一线护理人员不足,因此护理部强烈主张:包括营养护士在内的非临床一线护理人员脱离护理队伍,不再占用紧缺的护理编制。

(2)我们的观点是:

①营养科制定并提供营养护士的岗位职责、日常学习计划、具体的管理考核方法,护理部据此进行日常的考核和管理;

②营养护士可转岗为营养技师,取消了10%的护理津贴,同时护理考核减少,晋升相对容易一些。

【拓展】

1.《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营养护士的执业条件:

第十二条:营养护士应当具有临床执业护士资格,并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营养护理工作及科室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肠外营养制剂的配置等技术工作。

2.《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的营养技师的执业条件:

第十一条:营养技师应当具有健康或食品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经过临床营养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营养检测、营养治疗膳食和肠内营养制剂的配制等营养技术工作。

3.《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营养护士的基本技术和技能:

①掌握临床营养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营养治疗医嘱汇总录入及分发至营养治疗各制备部门。

②掌握临床营养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

③掌握肠外营养制剂的配制方法和操作规范。

4.《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营养技师的基本技术和技能:

①熟练操作常用的营养检测方法:人体物理测量、实验室生化检测;营养换算等。

②熟悉营养素种类、营养素食物来源及营养价值,能熟练的根据营养治疗医嘱配制肠内营养制剂及编制治疗膳食食谱等,完成对营养治疗产品及食材进行加工处理。

③掌握营养检测和评价、营养治疗制备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及营养治疗产品的管理维护。

④掌握食品安全及卫生相关制度。

【参考文献】

1. 《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中国医师协会2009年11月

互动

欢迎各位临床营养同仁、医院管理者和广大临床医护留言/提问,我们将收集整理归类后,一并回复。

联系方式:请将您的留言/提问以邮件/微信形式发给许桢:[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