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莫诺苯宗乳膏”进行白癜风的脱色治疗

作者:白癜风医生倪江龙 2017-08-09阅读:1854次

最近,对于白癜风患者在各种治疗无效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尝试使用“莫诺苯宗乳膏”,进行反向的脱色治疗,以争取实现个人急切的美观要求引发了波动。小编认为:从有效、安全角度考虑,不提倡大面积正常肤色的白癜风患者盲目的自我尝试使用该外用药。具体理由如下:

慎用“莫诺苯宗乳膏”进行白癜风的脱色治疗

一、“莫诺苯宗乳膏”对正常皮肤的确切脱色机制仍不清楚,对脱色的适应症有一定要求,脱色后的效果及不良反应还难以把握,患者盲目使用,存在伤害皮肤、伤害身体、后悔不已的可能。目前,国内还没有“莫诺苯宗乳膏”正规的中文药品说明书,只是通过媒体报道了解到,人体表皮黑色素的形成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代谢过程:酪氨酸在酪氨酸酶的催化作用下,形成多巴,多巴氧化转变为多巴醌,多巴醌氧化又转变为多巴色素,多巴色素聚集,最后形成黑色素。一种观点认为:莫诺苯宗的化学作用,就是阻碍和抑制多巴氧化形成多巴醌——这一黑色素形成的中间体,而并不破坏黑色素细胞。这表明该药难以确保表皮和毛囊内的黑色素细胞再生黑色素的功能完全丧失,也就是说,在不抹药物、药量不足、产生抗药性等情况下,黑色素细胞依旧具有生成黑色素的可能。这也是用药患者治疗后,仍有可能皮肤出现色素点的原因所在。这也说明外用该药,难以一劳永逸。

有机化合物4-苄氧基苯酚的别称有:对苄氧基苯酚、4-苯甲氧基苯酚、氢醌单苄醚和莫诺苯宗,也就是说这都属于同一种含苯酚的化学物。目前,生产的苯酚脱色剂,有液体剂型的氢醌单苄醚和膏状的莫诺苯宗。在国内专家们撰写的《白癜风诊疗共识(2014版)》中,对此两种脱色剂的使用,都给予明确的指导,主要适用于白斑累及面积>95%的患者,且小面积局部使用。我们有的患者自以为是地认为,可以扩大使用到白斑累及面积>60%、甚至>40%的患者,且全身使用,这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一个人的一时疗效,并非是多名患者临床试验的科学数据和结论;用非全身脱色成功的个例来怂恿或诱导其他患者进行“无畏的”脱色治疗,也是不负责任的。

慎用“莫诺苯宗乳膏”进行白癜风的脱色治疗

二、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正式引入和批准生产“莫诺苯宗软膏”临床用于治疗白癜风。在国家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官网上从未查到“莫诺苯宗乳膏”的进口药品或国内批准生产药品的注册编号。在媒体上,也从未见到该药的进口或国内生产的申请报告、申请机构名称、国内该药的临床实验报告、药品的中文说明书等信息。这也是我将该药加双引号的缘由:不属于国内正规的医用药品名称。国内市场违规出售的“莫诺苯宗乳膏”,都属于不明厂家生产的伪劣假冒药品,其有效性、安全性、价格合理性都难以保障。有的患者错误认为“莫诺苯宗乳膏”都进入了美国药典,肯定安全有效。要知道药典只是个药名录,有良药,也有毒药,况且药品的安全分级别、有效性分类别。美国药品不是所有国家都接受的。有报道:莫诺苯宗乳膏中的对苯二酚在不少非洲国家和许多管理严格的亚洲国家中是被限用的,因为该化学物有潜在的诱导突变的性质。 欧盟和日本也把含有对苯二酚的退色剂作为一种非处方药品而禁用。现在,国内销售市场有股歪风,就是只要不死人、能赚钱,什么都敢制作,什么都敢销售;无人举报投诉,就无人监管。这对于缺乏药品知识的白癜风患者来说,伤害身体、损失钱财、上当受骗,都难以躲避。所以,患者一定要了解药品的背景,不要轻易相信和使用无正规药品编号的违法药品,也不要轻易相信和使用非医疗单位、非经政府卫生管理部门批准自制的、不允许在市场违法传销的配制药品。

慎用“莫诺苯宗乳膏”进行白癜风的脱色治疗

三、如果白癜风患者死活“奋不顾身”,要尝试脱色疗法的话,一定要贯彻通过正当的购药途径购买莫诺苯宗制剂,并征询医生的同意、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原则。正当的购药途径是指在国外自购、或委托有进出口药品采购销售权的商户代购。一定不要在没有正规的网上药店资质的商铺购药;不要加入QQ群、微信群,盲目委托代购;更不要被商贩的广告所迷惑。例如:有商家建议“要按中国人的皮肤特点,分期(前期、后期)、分部位(头颈、躯干、四肢)使用20%、40%、60%浓度的脱色膏”,“6-9个月有效”等,都是不负责任的误导,都缺乏国内外临床试验报告的参考数据,完全在信口开河。还有的商家发布经过PS的疗效图片,蒙蔽患者。如果缺乏医生的同意和指导,使用不明来路的“莫诺苯宗乳膏”,也是对自身皮肤病治疗的不负责任,是对自身健康的不负责任,其不良后果难以预知。望患者们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