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身体出现以下症状两个星期以上,可能是癌症来临的“征兆”,应警惕癌症发生,须尽快到医院找专科医生进行检查。
(1)身体任何部位,组织器官不明原因的肿胀、增厚或有可触及硬结,例如乳房、皮肤、舌部发现的硬结,颈部、腹部的肿块,尤其是逐渐增大的。
(2)皮肤、口腔、舌头、黏膜等处没有外伤而发生的溃疡,特别是经久不愈的或出现异常斑点;身上各种痣或疣(赘瘤)的新近明显变化。
(3)持续性胃肠道消化不正常,食欲减退,大小便习惯改变,腹泻和便秘交替。
(4)长期咳嗽或痰中带血,声音持续性嘶哑、吞咽困难、口咽部不适、异物感或疼痛。
(5)月经期不正常,大出血,月经期外出血,不正常的分泌物。
(6)口腔、鼻、耳、膀胱或肠道不明原因的出血。
(7)不愈的伤口,不消的肿胀。
(8)原因不明的体重减轻,进行性消瘦。
(9)身体特定部位原因不明的疼痛,久未改善。
(10)不明原因的长期发烧或全身倦怠、贫血。
(11)单侧持续加重的头痛、呕吐,视觉障碍,特别是原因不明的复视。耳鸣、听力下降。
(12)无痛性持续加重的黄疸。
(13)乳头溢液,特别是血性液体。男性乳房增生。
另外,黏膜白斑病、皮肤慢性溃疡、瘘管、增生性疤痕、萎缩性胃炎和肠上皮化生、直肠多发性息肉、皮肤角化症、乳腺囊性小叶增生病、宫颈糜烂、宫颈息肉等癌前病变也是肿瘤来临的可能征兆。这些征兆不是确诊癌症的依据,有上述征兆中的一至几项,不一定就是患了癌肿。但是,上述的征兆和症状,又确实可能属于某些癌症的早期征兆,如果掉以轻心,往往造成延误诊断和治疗。所以病人提高警惕,学会自我检查、自我发现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