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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并非一定要放支架。冠心病是冠状动脉(给心脏供血的几根大血管)狭窄、痉挛或堵塞引起的胸痛等症状。冠心病的核心是给心脏供血的血管出了问题,不能满足心脏正常血液供应的需要。冠心病的治疗目的一是延长病人的预期寿命,二是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具体分为单纯药物治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冠脉支架)和冠脉搭桥治疗,而冠脉支架的植入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做,简单来讲以下情况可能需要放入:
1、 急性心梗在时间窗内,越早放入支架效果越好。
2、 对于冠脉狭窄狭窄超过70%,根据病情和狭窄部位综合评估。对于稳定性心绞痛支架植入对预后和改善症状没什么大的帮助,对于非ST抬高性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或非ST抬高性心肌梗死)根据风险评估,对于中危组以上的应该选择不同时机植入支架,对于低危组酌情考虑。对于一些分支细的血管或末端血管,一般也不植入支架。
3、 对于狭窄不到70%,病变稳定者,不需放支架;长期吃药随诊。
4、 对于一些多支病变等情况,也可能选择冠脉搭桥手术。
不适合放支架的情况中国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指南指出,对于稳定性冠心病,非前降支近段的单支病变、且缺血面积小于左心室面积10%者,血运重建无助于改善预后,应予优化药物治疗;累及左主干的2支或3支病变且SYNTAX积分≥33分,不推荐实施PCI,CABG为Ⅰ类推荐。
对非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NSTE-ACS)患者应当进行危险分层以决定是否行早期血运重建。如果整体风险低、对有创诊断或介入干预存在高风险,不推荐应用有创治疗策略。
对于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如为Q波心肌梗死、无后续缺血症状/可诱发心肌缺血或梗死相关区域无存活心肌证据,不建议行择期PCI/CABG(Ⅲ)。
对于狭窄不到70%,病变稳定者,不需放支架;长期吃药随诊。
对于冠心病支架最常见的误区是只要是血管狭窄超过70%就必须要放支架。其实对于稳定性冠心病患者,放支架和单纯药物治疗最终预后没什么统计学差异,反而放支架后要双联抗血小板聚集药物出血概率增加,或者服药不规律导致支架再狭窄或长血栓的风险增加。其实放支架只是短期内改善了心肌供血,对有胸痛等有症状的冠心病患者有帮助,冠心病最终还是要靠长期药物治疗。
另外下列情况可能搭桥手术更合适:(1)冠状动脉3支病变(包括前降支、回旋支、右冠状动脉),远端血管通畅;(2)左主干病变或左主干分叉处病变;(3)粗大冠状动脉分叉处的病变,这种病变如果支架介入治疗会闭塞其中一支血管;(4)冠心病合并有室壁瘤、室间隔穿孔、二尖瓣关闭不全,或者合并其他的心内结构异常(如瓣膜病或先心病合并冠心病等);(5)内科放支架后再次狭窄等等。
总之冠心病是否需要放支架,要根据造影结果及患者具体情况做出综合评估分析才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