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7旬老汉与情人过夜突发心脏病 情人见状不妙将其扔到水沟边

作者:突发大连 2018-04-10阅读:1655次

2016年10月6日,大连庄河男子沈山(化名)来到56岁女子婉凤(化名)家中过夜,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沈山突然心脏病发作,婉凤在其尚有呼吸的情况下将沈山拖至水沟边,弃之不顾,最终沈山不治身亡。庄河市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婉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7年,大连庄河男子沈山和56岁的女子婉凤确定了情人关系,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2016年。2016年10月6日晚上9点,沈山像往常一样,再次来到婉凤租住的一处平房内过夜。

当晚10点多,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可是沈山突然心脏病发作,从床上滑倒在地。婉凤看到沈山没有动静了,呼喊其名字并掐人中,但是没有反应。她担心沈山死在屋里,两人的不正当关系暴露,于是在沈山尚有呼吸的情况下,将其拖到屋外的水沟边。婉凤给沈山做了一次人工呼吸,见他仍未醒来,婉凤便弃之不顾,并在第二天清晨4点半左右出门,乘坐长途车逃离庄河。

次日清晨4点50左右,周围邻居发现了已经死亡的沈山,报警。法医鉴定,沈山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引起心肌缺血而死亡,其生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等可以作为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的诱发因素。

当年10月8日,婉凤被庄河警方抓获并被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婉凤犯有故意杀人罪,要求依法惩处。


婉凤及其辩护律师认为,自己不构成杀人罪。因为她在沈山心脏病发作后对其做了人工呼吸、掐人中等救助措施,将被害人拖至水沟边一方面是害怕被害人死在家中,另一个目的是因为水沟边来往的人比较多,路过的人能及时发现并加以救助。在水沟边被告人再次对张某进行人工呼吸,在见到被害人有所反应,自认为不能死的情况下返回家中。被告人应采取更有效的救助措施,但自信通过自己的施救能够令被害人苏醒,自信经过的路人能及时发现并加以救助,其行为属于过失行为。

其次,婉凤称自己和沈山保持多年的男女朋友关系,有一定感情基础,主观意志上并不希望被害人死亡。而且沈山死因与其自身身体状况有关,死亡率很高。死亡时间无法确定,故其死亡和婉凤未尽救助义务是否有因果关系无法确定。

法院审理认为,案发时,是二人在被告住处发生两性关系过程中,沈山突发心脏病昏迷不醒,被告人在采取了简单的施救措施后,在被害人呼吸尚存的情况下,怕被害人死在其住处,事情败露,将被害人拖至户外置之不理,最终发生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故被告人的不作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鉴于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宣告缓刑。

庄河市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婉凤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文中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