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通常把配偶的婚外情理解为背叛,这隐含了一种观念——配偶是属于自己的,至少配偶的性爱是属于自己的。但,如果换一个观念——每个人的生命属于自己,性爱也属于自己,婚姻只是获得分享的权力而非所属的权力,那么,婚外情就不是什么原则性错误,更不应该认为是婚姻的最大死敌,而应作为阶段性困难来克服。
人说婚姻需要理解,但我们多数人都不知道怎么理解。真正的理解不是用自己的思维去理解对方,而是用对方的思维去理解对方,这样才不至于出现错误和偏差。
事实上,婚外情引发的婚姻危机有多严重,给被动方造成的伤害有多深,完全看被动方做什么样的联想,再次应验了那句话:一切痛苦都是自己内心的杜撰。如果把婚外情假定为“Ta不爱我了”,失落感就很强,这里隐含着“一个人只能爱一个人”的观念;或者以此就假定Ta是个风流成性水性杨花的人,那么对婚姻的不安全感加强;如果再联想出配偶过去对自己的爱都是欺骗,那么就会认为自己很悲惨,和这个人生儿育女十几年了,Ta从来没爱过自己,那你就会陷入绝境。
其实,除了那些受教权的命令和强烈的道德自责的人外,其他人都不可能不对婚外情产生强烈的冲动,但这种冲动绝不意味着婚姻的失效。即使有了这种冲动,夫妇之间仍会有感情。就像一朵花,掰掉了一个花瓣,它还是一朵花。
婚外情是最不应该成为离婚的理由,因为它本身是极为脆弱的,犹如绚丽的烟花,过不了多久就会灰飞烟灭,从邂逅、动情、蜜月、冷淡到分离,基本上一年左右就玩完,不管你作不作为。不值得用离婚作为代价去表示对它的憎恨。何况,犯一次规就要崩溃的婚姻,本身质量就有问题。
有的女同胞要说,干嘛这么低三下四?你可以趾高气扬,但你将丢失半段人生。 在婚姻面前卖弄自尊,是最愚蠢的事。 皇后都要忍三宫六院,你还不算世上最倒霉的吧?! 人生没有跨不过去的坎儿。即使面前是一堵墙,当你以为头破血流时就穿墙而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