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疗类风湿的15条建议

作者:彭建国 2017-08-05阅读:4570次

1、RA治疗的时机:RA一经诊断就应使用传统的DMARDs治疗。

2、RA治疗的目标: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3-6个月左右)达到临床缓解或低度活动。如果未能达标,应每1到3月随诊一次,根据疾病活动度调整治疗方案。

3、对于活动性RA患者,MTX应作为治疗方案中首选的DMARDs药物之一。

4、如MTX禁忌或不能耐受,其他可以作为DMARDs首选的药物包括SASP、来氟米特、注射金等。

5、未使用过DMARDs药物的患者,可以考虑单药使用传统的DMARDs药物。

6、糖皮质激素可与其它DMARDs药物联合短期应用于初始治疗阶段。

7、生物制剂使用(1):如最初DMARDs方案治疗未能达标,或有预后不良因素的患者应考虑加用生物制剂。当预后不良因素去除后可再调整为传统DMARDs药物。

8、生物制剂使用(2):对MTX或其他传统DMARDs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加用生物制剂。目前经验首选TNFa抑制剂,并与MTX联合使用;

9、当一种TNFa抑制剂治疗无效时,可选用另一种TNFa抑制剂,或者阿巴西普、利妥昔单抗、IL-6受体单抗。

10、难治性RA患者并对生物制剂和传统DMARDs有禁忌者可选择硫唑嘌呤、环孢素A、环磷酰胺等药物治疗。

11、尽管有预后不良因素的患者受益更大,但对于每一个RA患者我们都应当采用早期强效的药物治疗策略。

12、如治疗后患者病情持续缓解,可考虑逐渐减药,首先减量或停用皮质激素,其次减生物制剂,特别是生物制剂与其他传统DMARDs联合使用时。

13、如果病人病情持续缓解,医生可与病人商量,谨慎调整减量MTX或其它传统DMARDs。

14、有预后不良因素存在的患者,应考虑MTX和生物制剂联合治疗。

15、在调整治疗方案时,除疾病的活动情况,还要考虑有无进行性骨侵蚀、合并症以及药物的安全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