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孩子那些事 之 伦理困境

作者:段涛大夫 2018-02-12阅读:3425次

医学是科学,但不仅仅是科学,还会和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有关,多数的科学是Hard Science,不涉及人性,也不涉及复杂的伦理。

医学服务的对象是人,提供医学服务的医生也是人,面对的是脆弱的,复杂的人性。

现在流行借用一个军事术语来描述我们所面临的新的商业世界格局:这是一个 VUCA 的世界,VUCA 指的是不稳定(Volatile)、不确定(Uncertain)、复杂(Complex)、模糊(Ambiguous)。而临床医学,比军事和商业世界还要不稳性、不确定、复杂和模糊。

今天和大家聊一聊医学上的一大难题:伦理困境。

因为服务的提供者和服务对象都是人,再加上患者又是生理和心理上有疾患的人,遇到很多两难的困境时,做出“正确”的抉择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大家的三观不同,出发点不同,选择就会有争议。这时候就需要医学伦理学了。医学伦理学不仅仅是理论体系,更多的是实践和抉择。

在所有的临床学科当中,妇产科特别是产科,面临的伦理困境最多,处理起来也非常棘手。妇产科常见的伦理困境包括,但不仅仅局限于以下的这些内容:

有医学指征的代孕,没有医学指征的商业化代孕;

赠卵与捐精;

胎儿的性别鉴定;

单身未婚女性的卵子冷冻保存;

单身未婚男女的试管婴儿要求;

非致死性胎儿畸形的终止妊娠请求;

有出生缺陷新生儿的放弃抢救;

有严重宫内缺氧新生儿的放弃抢救;

......。

在几十年以前,终止妊娠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在我做住院医生的年代,不要说有缺陷的胎儿,就是正常的胎儿,只要夫妻双方说不要,就会在计划生育科做人工流产或引产了,不管孕周多大。

现在,医学伦理学的制度越来越完善,要求也越来越高。虽然有了医学伦理原则,也有了伦理委员会,但是执行起来还是会很麻烦,还是会有很多的纠结。

医学伦理的原则与选择困境

医学伦理学有其基本原则和执行要求,例如有利原则、不伤害原则、生命价值原则、尊重原则;例如知情同意、知情选择等。

医学伦理学的基础架构是西医的基础架构,其基本伦理原则是西方的,是在西方哲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在中国,无论是医生、患者、还是整个社会,大家的伦理判断原则是东方的,是以儒家的三纲五常和儒释道的原则为基础的。

这是两个很不同的理念和体系,西方的组织架构、体系和原则,东方的思维方式、判断逻辑、社会环境和行为方式,注定了中国的医学伦理学在实践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困境、纠结、拧巴和变形。

在一线城市、大医院,更加容易按照西医的模式执行医学伦理学的原则,但是在二三线及以下的城市和区域,更多的是挂着西方医学伦理学的牌子,做的是东方式的决定。

大家不要以为一个临床决定很简单,其实是很复杂的,而且经常会有很多的风险。例如,超过妊娠28周以后发现胎儿有兔唇,有人要求引产,这时候医生该如何去做呢?

先不说这是违反产前诊断的一般伦理原则的。

如果你帮患者引产了,宫腔内注射了可能会对孩子有不良影响的药物利凡诺,孩子出生以后是活的(注射了利凡诺,多数孩子出生的时候已经没有心跳了,少数是活的),你该怎么办?患者可以说,我引产的目的是不想要一个活的有出生缺陷的孩子,你帮我引出来一个活的,我不要,要么你们养这个孩子,这和我没有任何关系,要么你们自己把这个孩子处理掉。你敢去做违法的事情去处理掉这个孩子吗?

就算没有这件事情,孩子引产出来是死的,但是在引产过程中出现羊水栓塞导致孕产妇死亡,或者是引起大出血导致子宫切除,你该如何面对?

理论上讲,在医疗事故鉴定时,或者是打官司法院判案时,是会认为你没有引产指征的,是会判你有责任的,是要对当事人和当事医院进行处罚的。

伦理委员会的作用

伦理委员会是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非医务人员组成的独立组织,基本要求是:5人以上,单数(方便需要投票时能投出结果),有医学专家、非医人士、外单位人员、性别比例合适(最好不要一人兼有多种成分),最好有社区代表。

理论上讲,伦理委员会有两大职能,一是核查临床试验(研究)方案是否合乎道德,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二是处理我上面所提到的伦理困境。

在我刚做院长的时候,遇到上面的一些伦理困境时,大家会习惯性的说让患者去看段院长,让他来做决定。这其实是不符合伦理原则的,于是我就决定要把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做实,让所有的需要伦理委员会讨论的伦理困境都能按照规矩去讨论和决定。

所以,在一妇婴的伦理委员会讨论流程是:临床部门根据患者的需要和愿望提出讨论请求,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患者或家属代表和医生分别进行陈述,提出请求,伦理委员会成员提出问题,患者或家属代表和医生分别回答,伦理委员会讨论表决,要么是同意,要么是否决请求。

对于这些麻烦的伦理问题,符合伦理原则的,临床医生可以直接执行;有伦理困境的,伦理委员会与讨论决定;一旦有了伦理决定,以后类似的案例不需要再经过伦理委员会讨论,可以直接参照之前的案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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