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一项研究表明,妊娠期高血压女性在妊娠结束后高血压患病风险立即升高,并可持续超过20年。约1/3的患者可能在10年内确诊高血压。论文7月12日在线发表于《英国医学杂志》(BMJ)。
此项基于人群的登记研究共纳入482972例于1995~2012年间初次活产或死产的初产女性,并进行累计发病率分析;共纳入1025118例于1978~2012年间至少1次活产或死产的女性,进行Cox回归分析。主要转归为须处方药治疗的妊娠后高血压10年累计发病率,及利用Cox回归估算的危险比(HR)。
结果显示,在20余岁时首次妊娠期间伴高血压病的女性中,14%在产后10年内发生高血压;首次妊娠期间血压正常的女性则仅为 4%。40余岁首次妊娠女性的相应百分比分别提高至32%和11%。与妊娠期间血压正常的女性相比,曾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的女性分娩后1年中高血压发病率升高12~25倍。妊娠期间高血压女性在产后1~10年间高血压发病率升高3倍,在20年之后亦保持在2倍以上。
同期述评
澳大利亚皇家布里斯班女子医院、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医学院巴雷特(Helen L Barrett)教授和卡拉威(Leonie K Callaway)教授:
近期一项队列研究显示,妊娠期高血压相关疾病的危险因素其实早在妊娠前即已存在。上述研究中亦提到,妊娠期出现高血压相关疾病的女性,其妊娠前1型或2型糖尿病、超重及肥胖的发生率更高。
在长期随访过程中,有一个关键问题,妊娠期高血压女性在妊娠结束后出现高血压,是由于妊娠诱发已有心血管代谢危险因素所致,还是因妊娠期高血压产生的直接影响?
纵观上述研究,妊娠两次且均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的女性远期慢性高血压发病风险最高;首次妊娠未发病、但因妊娠结局不良而再次妊娠时发生高血压者远期风险亦较高。
这些结果表明,妊娠可诱发已有心血管代谢危险因素,从而影响远期健康结局。更重要的是,妊娠期高血压与子痫前期对于妇女远期预后的影响不相上下,临床上对二者应等同重视。(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