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的核心症状包括情绪低落、兴趣缺乏和快感缺失,可伴有躯体症状、自杀观念和行为等。发作应至少持续2周,并且不同程度地损害社会功能,或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抑郁可一生仅发作一次,也可反复发作。
1.情绪低落 患者自觉情绪低沉、苦恼忧伤、兴趣索然、痛苦难熬,有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之感。自称“高兴不起来”、“活着没意思”等,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常有无望感、无助感和无用敢。典型病例常有晨重晚轻节律改变的特点,即情绪低落在早晨较为严重,而傍晚时可有所减轻。
2.兴趣缺乏 患者对以往喜爱的各种活动兴趣显著减退甚至丧失,如患者以前非常喜欢参加户外活动,现在却连门都不愿意出。
3.快感缺失 患者丧失了体验快乐的能力,不能从平日从事的活动中获得乐趣。部分患者也看书、看电视,但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消磨时间,或希望能从悲观失望中解脱,毫无快乐可言。
4.思维迟缓 患者思维联想速度缓慢,反应迟钝,思路闭塞,自觉愚笨,思考困难。表现为主动语言减少,语速慢,语音低,应答及交流困难。
5.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活动减少,动作缓慢,严重者可表现为木僵或亚木僵状态。激越患者表现为紧张,烦躁不安,难以控制自己,甚至出现攻击行为。
6.焦虑 表现为莫名其妙的紧张、担心、坐立不安、甚至恐惧。抑郁常伴发不同程度的焦虑。
7.自责自罪 患者对自己过去的一切轻微过失或错误痛加责备,认为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担。严重者达到了罪恶妄想,回顾过去自感一无是处,罪孽深重。
8.自杀观念和行为 患者感到生活中的一切,甚至生活本身都没有意义,以为死是最好的归宿。可有自杀计划和行动,反复寻求自杀。自杀行为是严重抑郁的一个标志,抑郁发作中至少有25%的人有自杀企图或自杀行为。有的患者会出现“扩大性自杀”,患者会认为活着的亲人也非常痛苦,可在杀亲人后再自杀。
9.精神病性症状 一般在抑郁存在一段时期后可出现幻觉和妄想。如罪恶妄想,伴嘲弄性或谴责性的幻听。
10.躯体症状 主要有睡眠障碍、食欲减退、性欲减退、体重下降、便秘、躯体疼痛不适,乏力、自主神经功能失调症状等。
儿童和老年患者的抑郁症状常不典型。儿童患者多表现为兴趣减退,不愿参与游戏,退缩,学习成绩下降等。老年患者除抑郁心境外,焦虑、易激惹、敌意、精神运动性迟缓、躯体不适主诉等较为突出,病程较冗长,易发展成为慢性。
抑郁发作依据症状的数量、类型以及严重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抑郁。不同程度之间的区分有赖于复杂的临床判断,包括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动的表现。轻度和中度抑郁通常不会出现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但常伴有躯体症状,工作、社交或家务活动有一定程度的困难。重度抑郁常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精神病性症状多与抑郁心境相协调,但也可不协调,此时工作、社交或家务活动几乎不可能。
抑郁发作的治疗抑郁发作的治疗以药物治疗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使用电抽搐或改良电抽搐治疗,并且心理治疗应贯穿治疗的始终。
1.药物治疗 以抗抑郁药物为主,抗抑郁药物能有效缓解抑郁心境及伴随的焦虑、紧张和躯体症状,有效率60%—80%。抗抑郁药物的维持治疗在一定程度上能预防抑郁复发,但不能防止转向躁狂,甚至可能促发躁狂。当抗抑郁药物治疗中出现躁狂发作时,即应按双相情感障碍治疗。
(1)常用的抗抑郁药物:
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SSRIs):代表药物有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
5—HT和NE再摄取抑制剂(SNRIs):代表药物有文拉法辛,分速释和缓释两种剂型。
NE和特异性5—HT能抗抑郁药(NaSSAs):代表药物有米氮平。
三环类及四环类抗抑郁药:代表药物有丙咪嗪、氯米帕明、阿米替林及多塞平、马普替林等。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代表药物有吗氯贝胺。
其他抗抑郁药:安非他酮、瑞波西汀、曲唑酮、尼法唑酮、噻奈普汀等。
(2)抗抑郁药物治疗原则:
全面考虑患者的症状特点、年龄、躯体情况、药物耐受性、有无合并症等,做到个体化合理用药。
剂量逐步递增,尽可能使用最低有效量,减少不良反应,提高服药依从性;停药时应逐渐减量,不要骤停,避免出现“撤药综合征”。
小剂量疗效不佳时,根据不良反应和耐受情况逐渐增至足量和足疗程(>4—6周);如仍无效,可考虑换用同类另一种药或作用机制不同的另一类药。
尽可能单一用药,足量、足疗程治疗;换药无效时可考虑两种抗抑郁药联合使用,但一般不主张联用两种以上抗抑郁药。
患者及家人要主动配合,能遵医嘱按时按量服用药物,治疗期间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和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
抗抑郁药治疗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诱发躁狂或快速循环的可能,对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同时作用于5—TH和NE的抗抑郁药应慎用,其他抗抑郁药物要与心境稳定剂联合使用。
(3)抗抑郁药物的选择:各种抗抑郁药物的疗效大体相当,又各有特点,药物选择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考虑抑郁症状特点:伴有明显激越的抑郁发作可优先选用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剂;伴有强迫症状的抑郁发作可优先选用SSRIs和氯米帕明;非典型抑郁可选用MAOIs或SSRIs;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发作不宜选用安非他酮。
既往用药史:如既往治疗药物有效则继续使用,除非有禁忌症。
患者躯体状况和耐受性。
(4)全程治疗:分为急性期治疗、巩固期治疗和维持期治疗。
急性期治疗:控制症状,尽量达到临床痊愈。治疗严重抑郁发作时,一般药物治疗2—4周开始起效。如患者足够剂量治疗6—8周无效,改用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可能有效。
巩固期治疗:急性期治疗达到症状缓解后,应继续治疗4—6 个月。在此期间患者病情不稳定,症状复燃的风险较大。
维持期治疗:抑郁常反复发作,因此需要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维持治疗的时间长短和个体疗效、症状、患者治疗的依从性等因素有关。
2.电抽搐治疗改良电抽搐治疗 对于有严重消极自杀言行或抑郁性木僵的患者,电抽搐或改良电抽搐治疗应是首先治疗;对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无效的患者也可采用电抽搐治疗。电抽搐治疗见效快,疗效好,6—12次为一疗程。电抽搐治疗后仍需用药物维持治疗。
3.心理治疗 在药物治疗的同时常合并心理治疗,尤其是有明显心理社会因素作用的抑郁发作患者及轻度抑郁或恢复期患者。支持性心理治疗,通过倾听、解释、指导、鼓励和安慰等帮助患者正确认识和对待自身疾病,主动配合治疗。
认知疗法、行为疗法、人际心理治疗、婚姻及家庭治疗等一系列的治疗技术,能帮助患者识别和改变认知歪曲,矫正患者适应不良行为,改善患者人际交往能力和心理适应能力,提高患者家庭和婚姻生活的满意度,从而减轻或缓解患者的抑郁症状,调动患者的积极性,纠正其不良人格,提高患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应激的能力,节省患者的医疗费用,促进康复,预防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