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心理疾病领域内的「小众疾病」,人们对强迫症的认识很肤浅!

作者:拔草部落 2018-01-18阅读:4128次

作为心理疾病领域内的「小众疾病」,人们对强迫症的认识很肤浅!

尽管人人或许都有强迫行为,但「强迫症」作为心理疾病领域内的「小众疾病」,人们对它的认识还是很肤浅。目前,人们对它的发病原因、治疗方法知之甚少,「强迫症」这个词汇甚至成为大众相互调侃、取乐的名词。为此,我采访了心理专家东振明,跟大家谈谈强迫症。

东振明简介:东振明,盖德神经症研究中心主任咨询师,长期从事心理学的教学、研究与临床治疗工作,在强迫症、恐惧症、焦虑症和抑郁症方面积累了大量成功治疗经验。尤其在强迫症和社交恐惧症方面,治疗效果尤为突出。

在很多时候,观念里的「事实」比真正的事实对个体的影响更大些

Q:关于「什么是强迫症?」「什么样的人算得上是强迫症患者?」之类的问题,很多心理学者在研究的过程中都会对书本中的定义作或多或少的有修正与补充。不知在你的工作中,你对这两个问题是如何理解和界定的?

A:「什么是强迫症」涉及到强迫症的定义,「什么样的人算得上是强迫症患者」涉及到强迫症的诊断标准。关于这两点我觉得应该严格遵守教科书和相关的疾病诊断分类标准,不应根据个人的理解和主观经验随意地进行修正,更不应该自己重新界定。虽然在CCDM-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DSM-V(《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里面关于强迫症诊断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个人就可以随意修正或重新界定。

当然,科学是在不断发展的,强迫症的定义和诊断也在不断地完善,比如在DSM-V和DSM-IV中就有所不同,但这并不是某个专家学者的个人意见。如果个人有不同理解应该按照科学的程序、科学的方法提出假设并验证假设,只有这样才是符合科学的态度和做法。

Q:有学者对完美主义下过这样的定义:在认知上,以完美和不完美作为主要价值判断依据,在动机上,压倒性地受追求「完美感」和回避「不完美感」的冲动驱使,以牺牲做事效率和主观幸福感为代价的一种心理模式。想问的是,按完美主义的定义,对「完美」的追求和对「不完美感」的回避是不是都得算是强迫行为呢?完美主义者是不是都得算是强迫症患者呢?

A一部分强迫症患者的性格基础里面确实存在追求完美的性格特质,这种性格特质可以认为是「完美强迫症」的温床,但性格基础不能等同于强迫症。所以,对「完美」的追求和对「不完美感」的回避不能简单地判断为是强迫行为,完美主义者也不能简单地被认定是强迫症患者。

在强迫症的表现形式里有一种类型可以称为「完美强迫症」。「完美强迫症」是指特别害怕事物不能按照应有的样子准确呈现,只要事物稍有偏离就会有非常痛苦的感觉,这和污染强迫症患者在沾染到脏东西时产生的痛苦类似。可见,这和一般意义上所说的追求完美是有本质区别的。

Q:拿锁门来说,有些人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反复确认好几遍,但每一次确认之后,因忙些别的事情,比如看书、刷微博之类,待再次突然想到门的时候,就不确定有没有锁好——好像把之前做过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然后得再重复检查一遍。这似乎完全是因为受到干扰而出现「遗忘」才重复做同一件事情。那么,此类行为算是强迫行为吗?

A: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区分强迫症状和强迫症,有报道显示90%的正常人偶尔也会有强迫症状,但这不能等同于强迫症。只有当其症状同时满足强迫症的症状标准、严重程度标准、病程标准、排除标准才能诊断为是强迫症。

有研究者提出「记忆缺失(记不住)」是导致强迫检查的原因。但是,实验的结论并不一致。一些人的检查看起来好像是因为他们「遗忘」了是否做过了那样的动作(比如锁门、关煤气等),但不能因此就认为他们的记忆功能存在障碍,因为另一部分实验发现这些人对他们害怕的动作记忆的非常清楚(如打开煤气、插上用电器的插头)。

比如,一个强迫检查的个体能非常清楚地记得他曾经把电吹风的插头插进了电源,却记不得他把插头拔出来了,对于「插进插头」和「拔除插头」表现出完全不同的记忆功能。因此,关于「遗忘」在强迫检查中所起的作用还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

另外,从干预效果来看,教给这类强迫症患者记忆术并不能保证有效。

Q:有发现一个现象,很多人到了一定年龄——普遍是过了三十岁之后,每天上班出门时都得在家磨蹭半天,要挨个检查一遍煤气、电源、手机、钱包、钥匙……每天如是。想问的是,这算是强迫行为吗?这样的行为和年龄有什么内在联系吗?

A:尽管从入学前到成年的任何时刻都可能罹患强迫症,但强迫症首次发作还是大致有两个年龄段:8到12岁之间及青春期后期到成年早期。三十岁之后首次发作的并不普遍,这样的行为是否是强迫行为仍然要看是否符合诊断标准。

强迫症总是抓住人们看重的方面,正是因为强迫症抓住了人们的「七寸」,所以才会使得患者显得束手无策。如果说这样的行为和年龄之间存在某种联系,那也许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事业和物质基础方面都已经有了一定的积累,因此比较看重,因为看重所以怕失去,因此表现出这些行为。

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就是这部分人在三十岁之前已经有了某些类似的行为,但并不明显,在三十岁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表现得明显了。

Q:据观察,强迫症除了轻重程度有别之外,在具体的行为对象上还有这样的两类分别:一类是非常紧要的事件,比如反复确认有没有关好煤气(煤气没关会死人的);一类似乎就不是那么紧要,比如走路一定要走边沿(走不走边沿并没有生命危险)。从强迫行为(强迫症)的病因上来说,这两类行为对象的出现有什么区别吗?从强迫行为(强迫症)的治疗上来说,这两类行为对象对行为主体会有不同的影响吗?

A在很多时候观念里的「事实」比真正的事实对个体的影响更大。在没有强迫症的个体看来煤气是否关好和是否走马路的边沿确实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关系到生死大事一个似乎无关紧要。但在强迫症的精神世界里却完全不是这样的,他们觉得不走边沿(或者其他人们觉得无关大碍的行为)会发生某种灾难性的后果(如地球会爆炸、会出车祸、命运会不好等等),这些后果并不比忘记关煤气的后果轻。

至于,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些不同的症状表现,不同的理论流派有着不同的解释。这也许和每个人不同的成长经历和生活中遇到不同的社会事件有关。从治疗的角度来说,这些不同表现的强迫症都可以从正念体悟疗法和暴露与反应阻止法之中获益。

作为心理疾病领域内的「小众疾病」,人们对强迫症的认识很肤浅!

作为心理疾病领域内的「小众疾病」,人们对强迫症的认识很肤浅

Q:进化心理学是如何解释强迫症的呢?

A:可以把强迫症患者的「仪式行为」理解为「固定行为模式」,这些行为是天生的一些行为模式,只是在强迫症病人中,因为某种原因被不恰当地表达出来了。这些天生的固定行为模式为什么会被表达出来?怎么表达出来?有什么意义?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答案。

借助动物行为的研究成果,人们发现某些强迫症的仪式行为和动物的「理毛行为」和「筑巢行为」具有某种相似性。有研究者提出,这种强迫症的仪式行为可能是一种「返祖」性质的反应,一种原本应该对数万年前的某种刺激做出的反应,却在现在表达了出来。

Q:有学者说的,「一个人先有大量不可自拔的想法、念头,因此你会很焦虑。为了解决你的焦虑感,于是你发展出来一套强迫行为,来缓解你的焦虑感。」在这想问的是,强迫症患者的「焦虑」与焦虑症患者的「焦虑」有什么不同吗?

A:美国精神病联合会给焦虑定义为「由紧张的烦躁不安或身体症状所伴随的,对未来危险和不幸的忧虑预期」。由此可见,强迫症患者的焦虑和焦虑症患者的焦虑并无本质的区别,但在焦虑的对象、焦虑的表现形式以及对待焦虑的反应有所不同。

在焦虑的对象上:焦虑症焦虑的对象多为现实问题(如财务,工作等),只是程度上过度了,而强迫症所焦虑的对象都是自己主观臆造出来的问题。

焦虑的表现形式:焦虑症的焦虑表现必须有躯体性焦虑(自主神经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强迫症的焦虑不一定都有躯体性焦虑。

对待焦虑的反应:强迫症患者对待焦虑的反应是通过强迫行为来缓解和消除,焦虑症没有强迫行为。

Q:除了强迫症和焦虑症容易让大众混淆之外,强迫症和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区别也让一部分人很困扰。因为我们知道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产生强迫症状,我们也知道严重的强迫症病人有时也可伴有短暂的精神病性症状,这两者该如何分辨呢?

A:对于典型的强迫症和精神分裂症之间的鉴别还是比较容易的,但对于某些复杂的个体来讲鉴别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鉴别。

从自知力方面来看:精神分裂症患者没有自知力或自知力明显不完整,而强迫症患者绝大多数自知力完整。这也导致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发作期不会主动求医,而强迫症患者治疗愿望非常强烈。

从症状表现方面看:精神分裂症患者会有幻觉、妄想等阳性症状或者情感淡漠等阴性症状,而强迫症患者一般不存在这些精神病性症状。某些强迫症患者也可能存在类似于幻觉和妄想的症状,但比较容易和精神分裂症鉴别。

Q:尽管人人或许都有强迫行为,但「强迫症」作为心理疾病领域内的「小众疾病」,人们对它的认识很肤浅。目前,人们对它的发病原因、治疗方法知之甚少,「强迫症」这个词汇甚至成为大众相互调侃、取乐的名词。你如何看待这样的现象?

A:这涉及到大众的日常用语和专业的学术名词之间的区别。在很多领域里日常用语和专业术语之间都有不同,有些时候日常用语有助于理解和把握专业术语,有些时候却恰恰相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心理健康、心理障碍、心理咨询等的了解和认识正在逐步提高。强迫症从原来的鲜为人知到现在的大众相互调侃取乐的名词,正说明了人们对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提高,这具有积极和进步的意义。这种大众现象似乎有助于减轻强迫症患者的病耻感,从这一点来讲对强迫症是有正面意义的。

采访后记

记得有学者认为,强迫症的特点是强迫与反强迫的对抗。比如,病人脑子里出现某种想法(强迫),同时又认为这种想法是不好的,竭力克制(反强迫)。两者常常僵持不下,令病人痛苦不堪。有时候强迫占上风,病人就胡思乱想了;有时候反强迫占上风,病人控制住了自己。为了保持反强迫,病人会做一些仪式化的动作,例如敲脑门、数数、默念「咒语」。

看吧,对比东振明老师的这篇专访,不同心理学流派对强迫症的理解还真不太一样。嗯,这也是心理学非常有趣的地方。

作为心理疾病领域内的「小众疾病」,人们对强迫症的认识很肤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