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了, 影响还真不大

作者:新浪汽车 2017-07-05阅读:5953次

4S店再糟糕,您想堵门、踹门还是想拉横幅、骂祖宗三代,都有个店在那儿,事情总会解决。“平行进口”的展厅卖车便宜,真被您挤兑急了,“这地方不租了”——您想堵门、想砸店,都找不着地方。

◎ 《汽车人》记者 吴毓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在7月1日实施,预期中的“喜大普奔”并没有出现,汽车经销商、汽车厂商普遍沉默,偶有反馈也惊人的一致——“其实没什么大的影响”。

如果在7年前发布,《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肯定是一剂足量的催化剂,中国汽车市场可以因此御风而行,经销商的发展也会更加顺畅。选择2017年的年中才实施“办法”,原本沸腾的热水成了温吞水,原本威猛的打狗棒也成了痒痒挠……虽然其中的积极因素难以否认,但大多数条款已是顺势而为,颇有几分英雄迟暮的无奈。

不是鼓励超市卖场

表面看,新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似在鼓励大型经销商集团整合资源、开设“超市”。但经销商却说,其实并没有。对于只有一两家店的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影响不大;对于大型经销商集团而言,这也不是一个需要“珍惜”的机会。

很多大型经销商集团会选择某一城市集中发展,甚至是在某一商圈大量布局。成熟的汽车园区,不但聚集多个汽车品牌,而且高中低档、美日欧韩搭配。以北京市场为例,京东的东方基业、五方桥,京南的亦庄、肖村桥,京西的杏石口、闵庄路,京北的百旺、亚运村、回龙观……既是成熟的汽车园区,也有大型经销商集团的集中布局。

一位在德系豪华品牌打拼多年的汽车经销商总经理说,一家经销商集团会尽可能地相邻布点,既有利于降低建店的谈判成本、运营的管理成本,也方便消费者就近选择比较——40万元买辆轿车,奥迪、宝马、凯迪拉克、捷豹、梅赛德斯-奔驰……如果都是一个集团投资、都在一个园区设店,就相当于建了一家卖车的“超市”,还没有额外的土地成本、管理成本、人员成本需要摊销。

对于大多数消费者,买车,首先会在同一级别、不同品牌间选车,然后会在同一品牌、不同销售店间比价……即使有一间实体“超市”,也不过是将车摆在一起,而服务体验或许还不如各家授权店。对于经销商集团,即使有《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鼓励,但投资必须考虑收益,谁又会去舍本逐末?

不是鼓励平行进口

新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好像是在鼓励平行进口,但经销商却说,其实并没有。

从北京吉普首开汽车企业合资的先河,到今天已经34年,2800万辆的年销量,中国汽车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能冲量的车都国产了,有市场潜力的也在规划之中;边边角角的小众车型,就要考验经销商的魄力、手段和消费者的胆识、心态了。

今天的汽车产品,已非20年前可比,机械部分已“退居二线”,排挡、转向都已升级为电子排挡、电控转向,更不要提发动机和变速箱的控制。一位汽车经销商说,2001年销售的沃尔沃车型,就已经在常规保养时升级软件;今天的汽车产品,软件升级、补丁只会更加频繁。目前售卖的平行进口车型,如果软件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与升级,则产品体验的减值绝不是价格的优惠可以弥补。

对于大多数消费者而言,即使《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授权4S点仍是买车的主流选择。原因很简单,消费也已经形成惯性,无论买谁家的车,找4S店总比找卖场容易,服务品质也更有保障。

一位从业近20年美系车经销店投资人说,车真有问题了,4S店再糟糕,您想堵门、踹门还是想拉横幅、骂祖宗三代,都有个店在那儿,事情总会解决。“平行进口”的展厅卖车便宜,真被您挤兑急了,“这地方不租了”——您想堵门、想砸店,都找不着地方。

授权延长达到3年

虽然没有为平行进口、汽车超市“打开大门”,更没有为跨区销售、非原厂配件进店“扫平障碍”,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仍有进步的意义。至少,它为汽车经销商提供了一些法律的依据,使汽车经销商可以与汽车厂商平等地谈判、争取应有的权利。

一位欧系汽车经销商投资人说,在“办法”正式实施前,他已经与车企重新签订了经销商授权协议。比小说还厚的授权协议,是标准的法律文本,很少有简明、通顺的文字,但他还是硬着头皮看了一遍。新的协议中,删去了一些明显不平等、存在垄断嫌疑的表述,最重要的改变是将授权的期限从1年提高到了3年。

根据《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供应商采取向经销商授权方式销售汽车的,授权期限(不含店铺建设期)一般每次不低于3年,首次授权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而在此之前,授权协议每年一签,每次的授权只有一年。

这位投资人告诉记者,这不仅是授权协议的延长,更是追溯期限的延长。作为汽车经销商,永远不可能与汽车制造商平起平坐,即使有不平等的、垄断的条款,谁有能真的说“不”?但“办法”至少提供了一些可供依据的法律支点——在“撕破脸皮”的时刻,那依据还有些用处。

严格来说,刚刚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并没有期待中的精彩,甚至没有达到带头“创新”、推动“变革”的标准。或许它并不完美,但我仍然愿意为“办法”鼓掌,为讨论、起草和批准“办法“的人而喝彩。至少,它在跟随历史前进的脚步,而没有成为前进途中的石头。

对于汽车经销商来说,卖车、修车的日子没有因为“办法”的到来而改变,但鸡骨头也是肉骨头,千万不要轻视它的存在。吃瓜群众还是在等着,至少,这块骨头上还有肉。(《汽车人》记者/吴毓)[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