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副市长廖建华表示,长沙市坚决落实中央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精神,在限购的同时,首次进行了限贷,并将进一步在以下四大方面发力:一、确保刚性需求,坚决控房价,顺应人民期盼;二、重点通过既限购又限贷的方式,坚决遏制炒房和投机,回归房子不是炒的属性,要让凡是到长沙来炒房的没有市场;三、要把长沙的房价比较优势转化为长沙的创新发展优势,欢迎各类人才来长沙创新创业,并为之营造好的大环境;四、期待各界共同关注和监督个别自媒体的不良炒作行为。
“长沙楼市的调控是在意料之中,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长沙业内部分人士如此感叹。
长沙市此次限购区域为市辖内六区(即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和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市辖浏阳市和宁乡县不在此列。通知要求,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严格审核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补缴、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不予认可。
长沙市的此次通知明确,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
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
虽然此次长沙市并未对二手房提出限购限贷要求,但受访的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人士认为,由于各界对目前长沙房价的预期会有所改变,买家或会减少,对卖家的心理定价会产生影响。
“现在市场太疯狂了,我们今天推了600多套房子,全部抢光,一套不剩。”长沙某知名开发商负责人不无忧虑地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希望长沙的调控新政能让行业和购房者都理性一点,不可是一厢情愿,如果不从供给侧解决问题,会不会像过去调控那样陷入越限越涨的怪圈。
对此,长沙市此次调控新政还要求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违规销售、中介违规等行为。
长沙市的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价格备案制度。建立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税务等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参与的房地产价格会商机制,凡销售商品房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严格预售审批。凡涨价、未进行价格备案的项目不批准预售。严格交易网签备案。期现房交易未经网签备案不得办理登记、转让、抵押、租赁、贷款、完税等手续。
适度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闲置土地清理,盘活各类存量土地,分类引导,有序供地,促进开发企业加快开发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快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给。长沙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成效明显。总体来讲,措施有力、办法管用、市场稳定、发展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