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二孩时代学生数量增加、江北新区、南部新城教育布局规划、一些地区的“择校热”等问题,提出了应对意见。
划重点啦
教师“区管校用”,鼓励集团化办学
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有效缩小校际差距。
继续推进“新优质初中”创建工程,促进学校办学质量提升。
鼓励通过举办分校、兼并、托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到2020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
推行全市中小学教师“区管校用”管理改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校长职级制试点。
进一步规范名校举办分校审批及命名管理,适当控制举办分校的数量,全市范围内统筹协调分校布点。合作母体学校须向分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
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
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
严格审批程序,区属学校(含民办)在本行政区外(含外市)举办分校的,经区政府同意后,须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举办分校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不得以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过去南京有一些学校存在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但这次《意见》将这种情况明令禁止。
政策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
各区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
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测试。
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
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
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这次市政府要求,严禁公开学生成绩,不对学校、班级及学生进行排名。统筹控制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总量。
家庭是学生的第一学校,要重视家庭教育,建立家长学校,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确立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育人格局。
到2020年,以区为单位建立家长学校总校建校率达100%,城市学校家长学校建校率达到95%,郊区学校达到85%。
惩戒校园欺凌
落实学校安全保卫专职岗位设置,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
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探索建立市区校监控三级联网平台。
健全“校园110”制度,强化警校合作、信息联动和快速应急处置,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
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和威慑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追踪辅导。
教师工资看齐公务员
逐步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向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使农村学校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市、区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校长、优秀教师,以及长期从事乡村教育、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做出特殊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
适当提高乡村小学、村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制定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教学、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不同特点实施分类考核,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进一步提高课时工作量在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
以区或校为单位探索编外聘用教师的改革,保证质量、控制数量,建立待遇保障机制。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
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未来重点的教育规划在江北新区、南部新城
我市还将重点编制实施江北新区、南部新城以及六合、溧水、高淳等区域的教育布局规划。
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在新城区配套建设中,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建设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深入推进对口帮扶,主城区和市属优质教育资源按照规划向郊区优先辐射。各区原则上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鼓励优质资源向新区、郊区、保障房片区、教育薄弱地区辐射,积极推进鼓楼、玄武、建邺、秦淮区与浦口、六合、高淳、溧水区结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