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透析技术的普及与推广,越来越多的危重尿毒症患者的生命得以挽救,生存期延长。随着透析技术的提高,透析机器和人工肾性能的改善,其生存时间将会延长,少数患者可维持透析在30年以上。
然而,由于血液透析并不是完全的肾脏替代治疗,它不能完全清除体内的尿毒症毒素,不能完全纠正尿毒症引起的代谢紊乱,更不能替代肾脏的内分泌功能。随着透析时间的延长,一些原先未出现或未被重视的问题会相继出现或变得突出起来。现在人们把这些与长期透析有关的,在透析多年后发生的并发症称为血液透析远期并发症。
这些远期并发症包括:
(1)心血管系统:
可有高血压,心力衰竭,心包炎,心内膜炎,心律失常等等。血液透析远期并发症中,心血管系统疾患所占比例最高,危害性最大,是血透患者死亡的第一位原因。
(2)呼吸系统:
最常见的并发症是肺水肿,胸腔积液和肺部感染。另外,透析还可引起低氧血症和呼吸衰竭,轻者造成患者呼吸困难,重者危及生命。
(3)消化系统:
长期透析患者常主诉各种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厌食,口腔有氨味以及味觉丧失等。检查可发现食管炎,胃炎及消化性溃疡,肠缺血和肠梗死,肠穿孔,胰腺炎,肝脏损害和透析相关性腹水等并发症。
(4)血液系统:
长期透析可出现严重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铁负荷过度等并发症。
(5)神经系统:
长期透析的尿毒症患者神经系统病变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周围神经系统和自主神经系统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可见透析性脑病,脑萎缩,脑出血和硬膜外血肿,短暂脑缺血发作,高血压脑病;周围神经系统病变表现为感觉障碍如不安腿综合征,烧灼足综合征以及运动障碍;自主神经系统病变表现为低血压,性功能紊乱,汗腺分泌失调,胃肠功能紊乱以及心血管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其中脑出血随着透析时间的延长已成为长期血透患者死亡的第二位原因。
(6)骨骼系统:
长期透析可导致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和肾性骨病,表现为纤维性骨炎,骨软化,骨质疏松,骨硬化,骨再生不良,骨淀粉样变和混合性肾性骨病。
(7)透析淀粉样变:
长期维持性血透患者由于β2微球蛋白排泄减少而在血液中蓄积,从而沉积在骨,关节及肌腱处,引起骨的囊性损害,弥漫性脱钙及腕管综合征。临床上主要表现为手痛,麻木,肌肉萎缩和功能障碍,关节疼痛,僵直,肿胀,功能丧失,重症骨囊性病变,甚至发生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