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9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是其中之一(标准编号:WS/T559-2017),该项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成人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原则、能量和营养素推荐摄入量、食物选择。
本标准适用于对在抗肿瘤治疗期和康复期的恶性肿瘤患者(尤指携瘤患者)进行膳食指导。
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原则
※合理膳食,适当运动。
※保持适宜的、相对稳定的体重。
※食物的选择应多样化。
※适当多摄入富含蛋白质的食物。
※多吃蔬菜、水果和其他植物性食物。
※多吃富含矿物质和维生素的食物。
※限制精制糖摄入。
※肿瘤患者抗肿瘤治疗期和康复期膳食摄入不足,在经膳食指导仍不能满足目标需要量时,建议给予肠内、肠外营养支持治疗。
恶性肿瘤患者能量和营养素推荐摄入量能量
一般按照 20 kcal/(kg·d)~25 kcal/(kg·d)(非肥胖患者的实际体重)来估算卧床患者的能量,30 kcal/(kg·d)~35 kcal/(kg·d)(非肥胖患者的实际体重)来估算能下床活动患者的能量,再根据患者的年龄、应激状况等调整为个体化能量值。
蛋白质一般可按 1 kcal/(kg·d)~1.2 g/(kg·d)(非肥胖患者的实际体重)给予,严重营养消耗者可按 1.2 kcal/(kg·d)~2 g/(kg·d)(非肥胖患者的实际体重)给予。
脂肪脂肪供能占总能量 35%~50%。推荐适当增加富含n-3及n-9脂肪酸食物。
碳水化合物碳水化合物供能占总能量 35%~50%。
水水(饮水和食物中所含水)一般按 30 mL/(kg·d)~40 mL/(kg·d)给予,使每日尿量维持在1000 mL~2000 mL。有心、肺、肾等脏器功能障碍的病人特别注意防止液体过多。
矿物质及维生素参考同龄、同性别正常人的矿物质及维生素每日推荐摄入量给予。在没有缺乏的情况下,不建议额外补充。
恶性肿瘤患者的食物选择谷类和薯类
保持每天适量的谷类食物摄入,成年人每天摄入200 g~400 g为宜。在胃肠道功能正常的情况下,注意粗细搭配。
动物性食物适当多吃鱼、禽肉、蛋类,减少红肉摄入。对于放化疗胃肠道损伤患者,推荐制作软烂细碎的动物性食品。
豆类及豆制品每日适量食用大豆及豆制品。推荐每日摄入约50 g等量大豆,其他豆制品按水分含量折算。
蔬菜和水果推荐蔬菜摄入量300 g~500 g,建议各种颜色蔬菜、叶类蔬菜。水果摄入量200 g~300 g。
油脂使用多种植物油作为烹调油,每天在25 g~40 g。
其他※避免酒精摄入。
※限制烧烤(火烧、炭烧)/腌制和煎炸的动物性食物。
※肿瘤患者出现明确的矿物质及维生素等营养素缺乏时,在寻求医学治疗的同时,可考虑膳食强化而补充部分营养素。
(本文摘自《恶性肿瘤患者膳食指导》,更多相关标准内容可直接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进行查看)
文章来源于:营养与疾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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