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在出生后视觉发育敏感期内,由于没有得到正常的视觉刺激导致视觉神经系统的发育异常。据统计,弱视发病率为2.75%~4.8%,我国有4 亿多儿童,保守估计我国现有1000 万弱视患者。弱视不仅是临床医学的难题,同样也是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治疗儿童弱视的关键是早期发现。只有早期发现,才可能早期治疗,才能以较短的疗程获得较好的疗效。遮盖疗法是简单易行的治疗弱视的基本方法,也是公认的最有效的方法。弱视开始治疗前首先要明确该患者是否为中心注视或者旁中心注视,再选择不同的方法,尤其是旁中心注视患者,首先要“ 纠偏”,要避免“一视同仁”。
遮盖疗法的具体做法是用黑布做成眼罩,将眼罩戴于需遮盖的眼上或将眼罩套在需遮盖的眼的眼镜上。也可以在眼罩的外表面采用不同的颜色和图案。其目的包括:遮盖优势眼,强迫使用弱视眼独自进行固视;消除来自优势眼对弱视眼的抑制。其优点在于简单方便,可在家中治疗,花费少。缺点是影响外观,留用视力较差的弱视眼注视,会影响患儿的学习和生活,不易坚持治疗;且遮盖治疗的依从性问题对治疗结果有直接的影响,尤其对年长儿童,遮盖治疗的依从性差,而且遮盖治疗不适用于双眼视力相近的屈光不正性弱视,长期单眼遮盖对建立双眼视功能不利。
遮盖治疗应定期去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并且要定期复诊,以便观察弱视眼视力提高情况和注视性质的变化、健眼视力和治疗方法的遵循度等。同时,要保证患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的遮盖治疗。在弱视眼的视力得到明显提高后,不能马上撤除遮盖,而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步改变遮盖的方案,以防止弱视的复发和遮盖性弱视。
弱视的治疗训练有很多动态的方案需要随时进行选择,要随着病情的发展而不断调整治疗方案。另外,弱视检查、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定要定期复查,以便医生根据治疗情况进一步调整方案。在治疗过程中,一定要防止过分夸大辅助治疗仪器的效用,避免因为某些利益的驱动给患儿和家长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要规范诊断和治疗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