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雨了,感冒了,喝姜糖水就是“以毒攻毒”。
中医的“以毒攻毒”可行吗说起中药的毒性,很多人常用“是药三分毒”和“以毒攻毒”来辩解,说明这些人不懂中医“以毒攻毒”的真正含义。
事实上,“以毒攻毒”是中医最基本的治疗方法或者治疗原则,即治则。
其真正的含义跟今天中医粉指责现代医学的治疗是“对抗疗法”一样,“以毒攻毒”就是对抗疗法。
比如,淋雨了,风寒感冒了,喝姜糖水就是“以毒攻毒”。
要讲清楚这个首先要明确中医“毒”的真正含义。
中医理论中的“毒”中医理论的“毒论”也集中在《黄帝内经》,主要在素问部分。
内经中的毒至少包含三重含义:
病因之毒:
中医病因学到宋朝·陈言的《三因方》形成体系。所谓三因是指外因:外感风、寒、暑、湿、燥、火“六淫”;内因:内伤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不内不外因”:除内外因之外的的饮食、虎狼毒虫、劳累、房事、外伤等。
而在内经时代,中医的病因主要就是指外感六淫,也称为外邪或外毒。外邪入侵体内,转化成致病原因的五毒,分别称“寒毒”“湿毒”“热毒”“清毒”“燥毒”。
比如,《素问·五常政大论篇》就称:“寒热燥湿,不同其化也。故少阳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谷苍丹。阳明在泉,湿毒不生,……。”
这是内经所论“毒”的一方面。
中药之毒:
内经中,中药的毒性又分为两重含义,一层是中药的偏性。另一层是中药对人体的不良作用,即今天我们所说的毒性。
中药的偏性之“毒”。我们知道,中药不讲作用作用成分,而是以性味来论药性。
所谓药性就是四气五味:寒凉温热,酸苦甘辛咸。
性味偏的,比如寒热、苦辛者就是毒药,偏性越大毒性就是越大,作用越峻猛,也就越能祛邪除病。内经中几乎所有药都是偏性的,表达这层意思时,“毒药”是连用的,即药就是毒药,毒药就是药。
比如,《素问·异法方宜论篇》称:“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故毒药者,亦从西方来”。
中药对身体不良作用之“毒性”。虽然,内经中的药和毒通常是连用,毒就是药药就是毒。但是,也不是说对身体就是没有不良作用,即毒性。
因为,一方面,除了毒药外,内经中还有一个“甘药”的概念,虽然是指性味平淡中庸的药,也显示对人体作用更温和,不容易造成伤害。
另一方面,也指出,不同药物对人体的不良作用程度是不同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酌情把握使用时间,越是偏性大作用峻猛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药使用时间越短。
比如,《素问·五常政大论篇》:“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很显然,这里的大毒、常毒、小毒、无毒四等,具有明显的对身体不同伤害效应,即今天我们说的毒性大小的含义。
但是,中药的偏性之毒与对人体不良作用之毒其实并不等同,前者是靠嘴巴尝出来的,后者中医没有实验方法检测,大概只能发现一些急性毒性。
比如,剧毒朱砂,在《神农本草经》被列为无毒上品第一名,因为尝起来性味不偏。
中医的“以毒攻毒”其实是中医治疗的一种方法原则,就是对造成疾病的病因之毒,采取与之相反药性的毒药来进行对抗治疗。
比如,《素问·五常政大论篇》就称:“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
《素问·汤液醪醴论篇》更明确地说,“必齐毒药攻其中,鑱石针艾治其外”。
这才是中医的“以毒攻毒”的真实含义,就是进行对抗性治疗。
因此,不存在可行不可行的问题。
当然,更没有任何科学性可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