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患者,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法是进行抗病毒治疗,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乙肝病毒感染者都需要进行治疗。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无需治疗;ALT正常的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在排除肝脏病变和纤维化,确定是免疫耐受期的慢性HBV携带者,同时结合患者年龄、家族史和伴随疾病等因素评估认为肝病进展风险较小者,可以暂缓治疗,定期复查,发现疾病进展后再开始治疗。动态的评估比单次的检测更具有临床意义。
那么,为什么对于乙肝病毒感染者的治疗条件限制这么严格呢?难道不可以只要有乙肝病毒感染就及早开始抗病毒治疗吗?带着这些疑问,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乙肝病毒感染肝细胞后,会在肝细胞内为自己建立一个“复制基地”,把复制病毒基因的“模板”藏在里面,医学上把这种病毒基因“模板”称为cccDNA。现在的抗病毒药物只能抑制病毒复制,而不能破坏病毒基因的“模板”。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们也发现,没有达到治疗条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进行抗病毒治疗,不光疗效较差,而且容易耐药。这是因为多数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是在幼年期感染的。幼年期,因处于免疫耐受期,人体免疫系统可以长期与病毒“和平共处”,此时,应用抗病毒药物向乙肝病毒“出击”时,体内免疫系统的“积极性”没有发动起来,不仅不能控制“敌人”,还容易“暴露”我们的武器,使病毒“想”出对付药物的方法,从而发生病毒变异,产生耐药。
只有当患者的免疫系统能识别出病毒,开始与病毒抗争逐渐清除病毒的时候才是治疗的最佳时机。那么如何判断达到了这样的时机呢,目前临床上主要根据血清HBV DNA水平、血清ALT和肝脏疾病严重程度来决定。当血清ALT升高,此时如果使用抗病毒药物,在病毒被抑制的同时,又有免疫系统的帮助来进行病毒排除,才能达到较好的疗效。
因此,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是最佳时机是在肝功能异常的情况下,ALT持续升高≥2×ULN(超过3个月)且病毒复制活跃的状态下。一般情况下需要HBV DNA水平和ALT水平均满足《2015版乙肝防治指南》提出的适应症时再开始开始抗病毒治疗。
具体指南规定如下,供参考,具体治疗请遵医嘱!1)HBV DNA水平:
HBeAg 阳性患者,HBV DNA ≥20 000 IU/mL(相当于105 拷贝/ml );
HBeAg阴性患者,HBV DNA ≥2000 IU/mL(相当于104 拷贝/m l );
2)ALT水平:
一般要求ALT持续升高≥2×ULN(超过3个月);如用干扰素治疗,一般情况下ALT应≤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
对持续HBV 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疾病进展风险较大,可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1)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2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级以上;
2)存在肝硬化的客观依据时,无论ALT和HBeAg情况,均建议积极抗病毒治疗;
3)ALT持续处于1×ULN至2 ×ULN之间,特别是年龄大于40岁者,建议行肝穿或无创性检查明确肝脏纤维化情况后给予抗病毒治疗;
4)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一次,持续12个月),年龄大于30岁,伴有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建议行肝穿或无创性检查明确肝脏纤维化情况后给予抗病毒治疗。
上述情况均需要排除其他因素导致的转氨酶升高,如存在脂肪肝、酒精肝、经常喝酒熬夜,或有药物性肝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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