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能发生血糖过低现象。低血糖可导致不适甚至生命危险,也是血糖达标的主要障碍,应该引起特别注意。
一、低血糖的诊断标准对非糖尿病患者来说,低血糖症的诊断标准为血糖<2.8 mmol/L。而接受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只要血糖水平≤3.9 mmol/L就属低血糖范畴。糖尿病患者常伴有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影响机体对低血糖的反馈调节能力,增加了发生严重低血糖的风险。同时,低血糖也可能诱发或加重患者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形成恶性循环。
二、可引起低血糖的降糖药物胰岛素、磺脲类和非磺脲类胰岛素促泌剂均可引起低血糖。其他种类的降糖药(如二甲双胍、α-糖苷酶抑制剂)单独使用时一般不会导致低血糖。应用DPP-4抑制剂和GLP-1受体激动剂的低血糖风险较小。
三、低血糖的临床表现与血糖水平以及血糖的下降速度有关,可表现为交感神经兴奋(如心悸、焦虑、出汗、饥饿感等)和中枢神经症状(如神志改变、认知障碍、抽搐和昏迷)。但老年患者发生低血糖时常可表现为行为异常或其他非典型症状。夜间低血糖常因难以发现而得不到及时处理。有些患者屡发低血糖后,可表现为无先兆症状的低血糖昏迷。
UKPDS、ACCORD、ADVANCE等临床研究显示,严格的血糖控制会增加低血糖的风险,并且严重低血糖可能与患者死亡风险升高有关,因而对糖尿病患者需要制定个体化的血糖控制目标。
四、低血糖分类:(1)严重低血糖:需要他人帮助,常有意识障碍,低血糖纠正后神经系统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
(2)症状性低血糖:血糖≤3.9mmol/L,且有低血糖症状。
(3)无症状性低血糖:血糖≤3.9mmol/L,但无低血糖症状。此外,部分患者出现低血糖症状,但没有检测血糖(称可疑症状性低血糖),也应及时处理。
五、低血糖的可能诱因和预防对策:(1)胰岛素或胰岛素促分泌剂: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谨慎地调整剂量。
(2)未按时进食,或进食过少:患者应定时定量进餐,如果进餐量减少则相应减少降糖药物剂量,有可能误餐时应提前做好准备。
(3)运动量增加:运动前应增加额外的碳水化合物摄入。
(4)酒精摄入,尤其是空腹饮酒:酒精能直接导致低血糖,应避免酗酒和空腹饮酒。
(5)严重低血糖或反复发生低血糖:应调整糖尿病的治疗方案,并适当调整血糖控制目标。
(6)使用胰岛素的患者出现低血糖时,应积极寻找原因,精心调整胰岛素治疗方案和用量。
(7)糖尿病患者应常规随身备用碳水化合物类食品,一旦发生低血糖,立即食用。
六、低血糖的治疗糖尿病患者血糖低于≤3.9mmol/L,即需要补充葡萄糖或含糖食物。严重的低血糖需要根据患者的意识和血糖情况给予相应的治疗和监护(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