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大三女生小吴,因与男友同居而怀孕。此事被学校知道后,校领导认为此事严重影响了学校声誉,于是责令小吴和男友写出深刻检查,后又以小吴对错误认识不到位,严肃校纪为由对小吴作出勒令退学的处罚。那么,女大学生在校期间怀孕,学校有权将其开除吗?
小编特意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得知,依据《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法律没有规定在校期间怀孕就要被剥夺受教育权,因此,学校可以对小吴及其男友进行惩戒,但却无权以严肃校纪。校规为由,勒令退学,否则就侵犯了公民的受教育权。
另外,自2005年9月1日起,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大学生在校期间不仅可以享受性权利,而且还可以结婚。对这件事学校这么处理你怎么看?请在下方留言进行交流,或者关注小编,生活中有法律事务小编将竭诚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