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师前教授:子宫内膜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应严密随访

作者:中国妇产科网 2018-04-08阅读:3191次

子宫内膜癌(EC)是女性生殖系统三大恶性肿瘤之一,约3%~14%发生在40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其中80%以上未曾生育或仍有生育需求。考虑到多数年轻早期子宫内膜癌患者具有肿瘤分化程度好、病变局限等良好预后特征,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逐渐受到重视。会议间歇,我们有幸请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张师前教授谈谈这部分患者应该如何管理。

张师前教授:子宫内膜癌患者保留生育功能应严密随访

张师前教授讲到,年轻子宫内膜癌多为Ⅰ型子宫内膜癌,即雌激素依赖型,与内源性或外源性雌激素长期持续刺激,并缺少孕激素拮抗相关。在此理论基础上,人们提出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在与病人沟通协商具有保留生育愿望的前提下,需要分析引起子宫内膜癌的因素或原因,病人是否有多囊卵巢,内源性激素水平如何,有无外源性激素补充等。

年轻患者子宫内膜癌的诊断要慎重。最好是多名病理专家组织病理会诊,确证明确是子宫内膜癌。保留生育功能之前要对病人进行系统评估。1、影像学评估肌层是否受累,2、卵巢评估是否合并卵巢癌。子宫内膜癌合并卵巢癌时,60%来自转移,40%为原发。最好与病人沟通进行腹腔镜下卵巢活检排除病变。3、评估病人是否存在其他不孕的因素。

作为保守治疗方案应遵循NCCN指南保守治疗适应证:(1)子宫内膜样腺癌,G1级。(2)MRI(首选)或阴道超声等检查评估病变局限在子宫内膜,无肌层浸润;影像学检查未发现可疑转移病灶,腹腔镜卵巢活检排除卵巢及输卵管病变。(3)无药物使用和妊娠禁忌。(4)能密切随访。(5)自愿选择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无论采用何种方案进行EC保留生育功能治疗,严密随访观念应贯彻治疗及治疗后全程,以便及时发现不敏感或早期复发病例,适时调整和改变治疗方案,确保患者安全。建议治疗期间应每3个月进行1次子宫内膜活检。内膜正常后继续评估3个月。

通过保守治疗达到完全缓解患者,建议及早妊娠。妊娠或可降低患者复发风险。3个月仍未妊娠、既往有不孕史或具有肥胖、PCOS或糖尿病等不孕因素,建议进行不孕相关检查,根据夫妇双方生育力的评价进行相应的辅助生育措施。目前认为,辅助生殖并不会降低患者五年生存率。完成生育后,建议产后6周进行诊刮,评价子宫内膜的状态,有肿瘤复发的风险者建议及时全子宫切除术。而对于治疗过程中,肿瘤持续存在或疾病进展者继续保守治疗再缓解概率很低,建议及时行子宫内膜癌分期手术。

作者:李旭日

作者单位: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