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高一新生开始实施下面关注高考改革的消息,在今年上海、浙江高考改革相继实施后,近日北京市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今天发布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下面就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学业水平考试需要考哪些科目
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了《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据北京市教委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
6选3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而等级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但仅限当年北京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考生可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成绩当年有效。高校还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提出指定选考科目,但必须提前向社会公布。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
从考试时间来看,合格性考试在学生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就可以参加,做到随教、随考、随清,但首次合格性考试必须在高一的第二学期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
等级性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
此外,体育与健康的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则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而等级性考试是每学年组织1次,但仅限学生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
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规范公正
这次北京市在公布的《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中,特别明确指出了,评价过程必须规范、公正,评价材料真实可信。下面先让我们了解一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哪些内容。
学生须在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
据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要求教师必须要指导学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具体活动,并收集相关的事实材料。
材料须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天
除此之外,还要求学校每学期要对计划提交给高校的材料和活动记录进行审核,并通过“综评平台”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区教委每年抽查学校比例不少于25%
同时还要健全监督机制,要求各区的教委每年抽查学校比例不少于25%,并建立申诉制度,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对综合素质档案内容存有异议,可向学校举报或申诉。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背诚信的情况,将会对有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央视记者 柴丹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