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法作为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温通经络、行气活血、回阳固脱等作用。《医学入门》中提出:“凡病药之不及,针之不到,必须灸之”,说明灸法在治疗中的重要地位。灸感是指患者因施用灸法而自觉的有酸重、麻木、虫行、灼痛等非热感或透热、扩热、传热等热感,其本质是经气感应。然而,现代施灸甚少提及灸感,临床上对于灸量的判别常以“至皮肤红晕为度”,这往往达不到《医宗金鉴·刺灸心法要诀》中:“凡灸诸病必火足气到,始能求愈”,因而不尽然能得到最大的疗效。笔者就从灸感和灸效的角度浅谈灸法的操作。
灸前辨证
与刺法相同,在施灸前应通过望闻问切等方法仔细分析辨证,然后根据具体证型选取相应的灸法。《灵枢·四时气》强调“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定”,《太平圣惠方》也提出:“灸穴不中,即火气不能远达至病,未能痊愈矣”。然后应因人、因病制宜,如老人、小儿尽量少用或不用艾炷直接灸,糖尿病患者则禁用着肤灸等。不同的人体部位也应有所不同。如面部,宜用艾条悬起灸或艾炷间接灸而不能用直接灸。因病制宜方面有如采用直接灸(化脓灸)的方法防治慢性支气管炎和哮喘,用灯火灸或火柴灸治疗流行性腮腺炎等。需因人因病,先辨证再取最适合的方法施灸。
1.灸法的适应证
《灵枢·官能》:“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经络坚紧,火所治之。”说明艾灸法的应用主要以经脉陷下、阴阳皆虚、络脉坚紧者为宜。汪机则注重灸法的合理使用,他认为灸法主要用于阳气下陷者、脉沉迟者、脉证俱见寒外者、以及冬月阴寒大旺诸证。《针灸资生经》也提到:“凡溺死,一宿尚可救,解死人衣,灸脐中即活”。
2.灸法的禁忌证
“热症禁灸”最早出自《伤寒论》,后世主张禁灸者多沿袭此说,并把阳证、热证、实证、阴虚乃至湿热之疾列为禁灸之列。如《伤寒论》116条中列举的热症禁灸:“微微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认为阴虚内热之体,应忌用艾灸,因艾火易伤津液,阴血愈伤而形成焦骨伤筋的严重后果。
选穴精简
由于艾灸时热传导和产生灸感均需要一定时间,故选穴精简能使穴位在治疗时间内达到并保持适宜的温度,以达到足够的灸量。《针灸大成》曰:“故不得其要,虽取穴之多,亦无以济人。苟得其要,则虽会通之简,亦足以成功,惟在善灸者加之意焉耳”。说明了灸法取穴不在多而在精。《针灸大成》又言:“灸风而取诸风池、百会;灸劳而取诸膏肓、百劳;灸气而去诸气海……欲治头目之疾,则灸合谷;欲愈腰腿,则取环跳、风市;欲拯手臂,则取肩髃、曲池”。取穴精炼,法当如此。
灸量得当
关于艾灸的灸量,古代医家有很多阐述,但掌握最佳灸量,以期达到最佳疗效需要注意很多方面。
1.天时、地理。如冬日灸量宜大,方能祛寒通痹、助阳回厥。另如北方风寒凛冽,灸量宜大;南方气候温暖,灸量宜小。
2.病情、病性。病深痼疾,灸量宜大。如《备急千金要方》言“凡言壮数者,若丁壮遇病根深笃,可倍多于方数”。另如灸治急症,多数医家主张壮数宜多。《扁鹊心书》言:“大病宜灸脐下五百壮”。《西方子明堂灸经》指出脐中穴“主泄利不止……灸百壮”等。《类经图翼》则认为应以祛病为度,“故灸者必令火气直达毒处,不可拘定壮数”。病在浅表,灸量可小;在内则灸量宜大。痈疽阴疮虽发于体表,但病根在内,故灸量亦须大[5]。
3.施灸部位。所取穴位皮肉浅薄者宜以小灸量,皮肉厚实者宜以大灸量。如《备急千金要方》云:“头面目咽,灸之最欲生少;手臂四肢,灸之则须小熟,亦不宜多;胸背腹灸之尤宜大熟,其腰脊欲须生少”。
4.灸炷大小。《小品方》记载:“灸不三分,是谓徒冤”。此言做艾炷欲令根下阔三分,若减此不复孔穴,不中经络,不能除病。艾炷又有麦粒大,绿豆大等,艾炷大小,壮数的多少应按不同的疾病及不同部位选用[6]。
总之,要产生一定的灸效,首先要积累一定的灸量,充足的灸量是得气取效的前提,得气是机体对艾灸所产生的反应。《千金翼方》卷二十六:“疟,灸上星及大椎至发时令满百壮”。这就是灸积累量。
灸感气至
气至病所的传感作用是灸法和针法的疗效标志之一,也是针灸作用机制的精髓所在。《灵枢·九针十二原》篇所说:“刺之要,气至而有效。”唐代《千金方》早就提到,灸后会出现“当觉气下砻砻然如流水状”。《灸膏肓俞穴法》则认为灸疗要达到“若不失其穴,灸至数壮,觉肩胛骨中通热而不甚痛,意自快畅”等灸感的出现,对于灸效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施灸的感传显著者,在选穴恰当的基础上,最佳的灸量应是出现气至病所感传时的灸量。而无明显灸感者,应以文中灸量定量的几个方面结合看待,因时、因人、因病而制宜。如此施灸,何愁灸感不至,灸效不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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