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发票不能报销的情形, 业务和财务部门都要引起重视

作者:财大大 2017-07-04阅读:4566次

今天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新规实施的第四天,第二个工作日,很多公司内部都因此炸开了锅,开错票的,没有填纳税人识别号的,没有品项明细的,销货清单直接用A4纸打印的等等,业务人员带回来各种各样财务不认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虽然事前一个月就开始预警,但是发生这样的事情,业务绝望,财务也很崩溃呀。

今天,财叔专门整理了七种常见发票不能用于报销的情形,希望各位纳税人,特别是业务和财务部门引起重视哦~

情形一,只有购买方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发生这种情况,只能说,开票方和受票方都太不走心了!这是最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情形二,采购的确实是办公用品,但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品名为办公用品,在发票后面没有附上销货清单。发票新规中明确表示要按照购物明细来开具发票,这样笼统地写办公用品是肯定不行的。

情形三,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品名为办公用品,发票后面也有销货清单,上面详细记载了具体明细。但是这个销货清单是用A4纸打印的,而非开票系统专用纸张打印。

情形四,会议报销的发票,后面也有培训会议的清单。同样的,这个清单是会议承办方自行用A4纸打印的,而非酒店开票系统打印。

以上是由于发票开错造成无法报销的,下面还有三种情形,不但不能报销,而且还涉及到虚开。

情形五,在超市采购水果、零食等,在服务台开票却开成了办公用品。这就属于改变了商品名称进行开票,这已经不是无法报销的问题,而属于虚开的一种情形。

情形六,和A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但却接受了B公司开具的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具的发票,也是虚开的一种情况。

情形七,最后,也是最严重的一种虚开发票行为: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